Java學習總結-抽象類

今天看了很多關於抽象類的資料,腦子裏很亂,現在來總結一下:

     1、abstract(抽象)可以修飾類和方法。

          如果將一個類聲明爲abstract,那這個類不能生成對象,只能被繼承。抽象類的設計是將子類的共性最大限度地抽出來,以提高程序的統一性。

     2、一個類中包含有抽象方法,則此類一定要聲明爲抽象類。

         如果一個類中有抽象方法,那麼這個類一定爲抽象類。反之,如果一個類是抽象類,那麼這個類中可能有非抽象方法。

     3、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但是仍可以聲明。

         抽象類可以做爲編譯時的類型,但是不能做爲運行時的類型。

    4、子類繼承抽象類,子類必須實現抽象類中的方法。

        當abstract用於修飾方法時,此時該方法爲抽象方法,該方法不需要實現,實現留給子類重寫,子類重寫該方法之後才能生效。

先總結到這,看到這篇文章的網友,發現有不足的請補充一下,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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