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組織Visa和萬事達欲與零售商達成和解


  近日,維薩(Visa)和萬事達卡(MasterCard)公司準備就一起持續七年的訴訟與美國零售商達成和解。

  零售商在訴訟中要求這兩家公司降低信用卡交易的成本,和解協議的內容包括向零售商支付賠償款項以及臨時性下調每筆信用卡交易的刷卡費,不過上述協議仍需得到法院的最後批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Visa公司官網上瞭解到,Visa和MasterCard以及幾家大型銀行,包括摩根大通、美國銀行、富國銀行等,已同意向數十家零售商支付逾60億美元的和解費,其中Visa公司承擔其中的44億美元。

  Visa公司在聲明中表示,該協議允許零售商向使用信用卡購物的消費者收取手續費 (規定手續費的上限)。該協議還要求兩大卡組織在8個月的時間中降低零售商向其支付的手續費,這將可以爲零售商節省約爲12億美元的費用。

  從2005年開始,美國一些大型零售商代表700多萬商家,向Visa、萬事達卡和其他銀行就操縱刷卡手續費率一事提起訴訟。零售商聲稱,信用卡組織聯合銀行操縱商家接受它們制定的費用,該費用大約相當於每次購物價格的2%。但信用卡組織則爲自己辯護說,顧客以卡付款的開支往往比使用現金或支票付款的金額更大,因此零售商本身也從刷卡中受惠。

  分析師大多認爲這項協議將對卡組織對來正面影響,兩大卡組織的股票應聲上漲。

  一些業內人士分析,這項協議難以給商家帶來顯著改變。雖然信用卡組織和銀行能夠給予零售商賠償和暫時性的優惠,但是卡組織所處的強勢地位沒有根本性的改觀,暫時性的優惠過後又將回到高收費的舊狀態。目前全球範圍內的卡組織就那麼寥寥幾家,處於寡頭壟斷地位,因此零售商的選擇很有限,要改變這種狀態需要更加充分的競爭。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全國便利店協會反對採納這項和解協議,認爲它帶來的改變有限、影響不夠深遠,並呼籲更多小型零售商反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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