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是一個嚴肅的事,不是嗎!

公司的項目有一個”評審“環節,這對一個項目來說,是很重要的,能通過評審使項目不至於偏離既定的需求,能夠順利完成。但是如果把”評審“做成一個形式,那還有啥用能?只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而已。

評審要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對項目的過程進行分析,對項目的某個階段作出指導性的意見,而不是讓所謂的那些”領導“去看看,拍拍腦門就覺得這樣是不是合適。組織幾個沒有什麼項目經驗的人,又對項目的過程不熟悉,這樣的評審是爲了什麼?評審計劃時處理看看總的工作量是否多了,砍點工作量,沒有其他評審目的,這樣的評審有啥用!既然是評審就應該對項目的情況瞭解清楚,把項目走偏的地方正過來,促進項目的成功。

現在公司的評審主要是對項目計劃的評審,還要分兩步,最後是老總的決定。經常是老總那邊說工作太多了,不行!然後-----就悲劇了。爲啥老是要在點上讓員工難受呢?爲什麼要把評審分爲兩步呢?既然權利那麼大就應該在首次評審是參加,不要把評審成爲項目的阻礙,我上邊說了,評審的目的是爲了項目的成功啊!

公司的評審就是一個畸形的產物,完全失去了評審的意義,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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