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q To Sql集成數據庫語言的優點和缺點

 1、Linq To Sql的優點

  在Linq To Sql正式推出之前,很多人只是把sql語句形成一個string,然後,通過ADO.NET傳給SQL Server,返回結果集.這裏的缺陷就是,假如你sql語句寫的有問題,只有到運行時才知道.而且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懂數據庫的。Linq To SQl 在一切圍繞數據的項目內都可以使用。特別是在項目中缺少sql server方面的專家時,Linq To SQl的強大的功能可以幫我們快速的完成項目。Linq To SQl的推出,是讓大家從煩瑣的技術細節中解脫出來,更加關注項目的邏輯。Linq To Sql的出現,大大降低了數據庫應用程序開發的門楷,它實質是事先爲你構架了數據訪問層,勢必將加快數據庫應用程序的開發進度。Linq To Sql解放了衆多程序員,讓他們的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業務邏輯以及code上,而不是數據庫。對於初學者來講,Linq To Sql可以讓他們迅速進入數據庫應用程序開發領域,節約了培訓成本。


  Linq To SQl 的實現,是在ado.net和C#2.0的基礎上的。它通過自動翻譯sql語句,並把結果集創建成對象並返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發送到Sql Server端的sql語句是Linq To Sql自動生成的。這對不懂sql的人來說,無疑是個福音。第二,Linq To Sql語句是在編譯期間就做檢查的。而不是運行時檢查。這樣,那裏出了問題,可以及時更改,而不是到了運行時才發現問題。第三,Linq To Sql是針對對象操作的,更符合今天的oo呼聲。


  在Linq To SQl 之前,在Java領域有Hibernate,在net領域有NHibernate技術,來實現object/relational 持久和查詢服務。那和NHibernate比起來,它又有那些優勢呢.第一,影射代碼自動生成。VS2008提供了SqlMetal和OR Designer兩個工具來完成此步驟。而在NHibernate中,你不得不自己手工寫。第二,影射代碼有更多的選擇.NHibernate只能把數據庫的信息配置在一個XML中,而Linq To Sql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放到xml中,我們稱爲Externl Mapping, 再一種就是以Attribute的形式,存在於各個property中。當然,筆者本人並沒有使用過NHibernate,只是從資料上得到這些消息,所以無法給出更多的比較。

  2、Linq To Sql的缺點


  問題:在界面上有個DataView,裏面綁定了一些Column,然後勾選那一列就按某列排序。其傳回的參數是列的名字。應該怎麼用Dlinq 來實現?


  解答:在以往拼接Sql語句的年代,一個" order by " + string,想按什麼排就按什麼來排。但現在dlinq是用是一個對象的屬性,已經不可能拼接了。解決方法如下:


  以下是引用片段:
 private void Methods(string orderId)   {   var q = db.Customers.Select(c=>c);   switch(orderId)   {   case "ID":   q = q.OrderBy(c=>c.ID);   break;   case "Name":   q = q.OrderBy(c=>c.Name);   break;   default:   break;   }    var result = q.ToList();   }
  一個更方便的示例:

  以下是引用片段:
var query =
db.Customers.Where("City == @0 and Orders.Count >= @1", "London", 10).
OrderBy("CompanyName").
Select("New(CompanyName as Name, Phone)");

在這裏OrderBy直接接收的就是列的名字。再仔細一看,好像Where裏是Linq的語句哎,那OrderBy也該是linq語句。後來,我把CompanyName換成小寫的,一跑過了。莫非真的是列的名字?出個難題吧。找了一個列名,是帶空格的,重新來建這個工程.一跑,錯了!把列名用中國擴號擴起來了,也是錯了。咳,只是動態構造Expression Tree而已,永遠都不能直接接收列的名字。這個例子看着是很簡單,可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它有一個80多k的Dynamic.cs文件。更有意思的事情是,它的名稱空間是System.Linq.Dynamic.看樣子,ms本來是打算把它加在.net3.5中嗎.不曉得爲什麼放到了例子中了。這個名稱空間下,其主要內容就是動態構造Expression Tree. 和Linq To Sql進階系列(七)動態查詢一文中的方法類似。只是,它還包含了解析字符串部分.


  從上面那個例子中,可以看出,Linq To Sql在這種動態構造語句時,比拼接sql麻煩很多。在Linq To Sql進階系列(七)動態查詢一文中,筆者極力推薦使用object的查詢。這符合Linq To Sql的設計原則。因爲,它主要是爲了解決data!=objects 的問題而產生的.它所有的操作均針對object,那就讓我們使用object的查詢吧.


  當然,依然會有人習慣拼接字符串. 我並不認爲這是個壞毛病。只是有點不符合oo思想而已。事實上,在Linq To Sql中,你依然可以使用拼接字符串的形式,而不使用它提供的Query Expression. 它提供了這麼兩個接口,一個是,db.ExecuteQuery(string sql); 另一個是,db.ExecuteCommand(string sql); 這兩個函數都是直接接收 sql語句的.習慣拼接的人,依然可以調用它們來實現你的程序。特別是第一個,其返回的就是一個對象的集合,多少還是有點oo思想的。


  看下面的例子:

  以下是引用片段:

var products = db.ExecuteQuery( "SELECT [Product List].ProductID, [Product List].ProductName " + "FROM Products AS [Product List] " + "WHERE [Product List].Discontinued = 0 " + "ORDER BY [Product List].ProductName; " ).ToList();
  它返回的就是product的集合。而不是什麼dataset和datatable之類的。這裏,你可以大膽的使用該函數繼續拼接你的sql吧,再看下面這個:


  以下是引用片段:
db.ExecuteCommand("UPDATE Products SET UnitPrice = UnitPrice + 1.00");

 

    它在做批處理的時候,你想不用它,都不行.當然,你如果覺得性能不是問題的話,那就用submitchange方法來做更新好了。簡單明瞭的說, Linq To Sql在批處理更新的時候,SubmitChange只會一個個的更新。浪費時間資源.而這個接口,恰好滿足了批處理更新或刪除的問題。從這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沒有任何方案是萬能的。各有各的優點。


  3、Linq To Sql的性能


  Linq 的性能已經被好多人提及.Linq To Object 的性能大家討論的比較多些.它確實比自己實現的查找要慢.但是當數據量特別大時,更多是時間是花在分配虛擬內存上了,那麼他們的差別就不是那麼明顯了。 Linq To Sql是又如何提升性能的?第一,採用延遲加載(deferred loading)技術。語句是聲明瞭,但是並不立即執行,而是在真正需要的時候才執行。第二,採用緩存技術。已經取到內存的數據,再依次提取時,會先從緩存中返回,而不是再次訪問數據庫。當然,不要對象的時候,沒有必要使用Linq To Sql.比如,只是填充DataView或DataGrid時,返回dataset或datatable要比用Linq To Sql實現的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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