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器和屬性

今天的任務不難,但是還是有一些沒用過的東西,分別是list-style,選擇器的優先級。

首先說list-style是針對ul,ol的樣式,list-style是一個簡寫屬性,其中包含

list-style-type  指的是標誌類型,包括none,disc(默認黑原點),circle(空心圓)....

list-style-position  位置。

list-style-image   標誌圖片,可以用來替代標誌的樣式。


關於選擇器 的優先級:!important>行內樣式>id選擇器>類選擇器>標籤>通配符*>繼承>瀏覽器默認屬性

看到一篇文章介紹,感覺非常實用

四個級別分別爲:行內選擇符、ID選擇符、類別選擇符、元素選擇符。

  優先級的算法:

  每個規則對應一個初始"四位數":0、0、0、0

  若是 行內選擇符,則加1、0、0、0

  若是 ID選擇符,則加0、1、0、0

  若是 類選擇符/屬性選擇符/僞類選擇符,則分別加0、0、1、0

  若是 元素選擇符/僞元素選擇符,則分別加0、0、0、1

  算法:將每條規則中,選擇符對應的數相加後得到的”四位數“,從左到右進行比較,大的優先級越高。 


例如div.class優先級高於.class。


還遇到一個問題,codepen好像不能引用本地的圖片,所以只好用了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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