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來自於古書《塔木德》中記述的如何給三個老婆分配遺產。
先介紹一下《塔木德》。按照wikipedia詞條裏的解釋,《塔木德》 (希伯來文 :התלמוד ,轉寫:Talmud ),是猶太教 認爲地位僅次於《塔納赫 》的經籍 。源於公元前2世紀 至公元5世紀 間,記錄了猶太教的律法、條例和傳統。其內容分三部分,分別是密西拿 (Mishnah)——口傳律法、革馬拉 (Gemara)——口傳律法註釋、米德拉什 (Midrash)——聖經註釋。猶太教的拉比 一向認爲,猶太教的承傳除了律法書以外,還有一本與之一同相傳的口頭傳統習慣。塔木德就是這一本記載猶太人傳統口耳相傳的生活習慣的書。塔木德的內容講述的包涵了人生各個階段的行爲規範,以及人們對人生價值觀的養成,是猶太人對自己民族和國家的歷史、文化以及智慧的探索而淬鏈出的結晶。
然後再說這個三個老婆爭遺產的問題。我最初是在張平教授的blog中看到關於這個問題的介紹的:
但感覺張教授的blog對這個問題並沒有徹底描述清楚,並且部分敘述可能有誤,於是按照張教授blog提供的線索,google出來了最初用博弈論解決了這個問題的論文,也就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Robert Aumann在1985年發表的論文
http://www.ma.huji.ac.il/~raumann/pdf/Game%20Theory%20in%20the%20Talmud.pdf
看了這篇論文,我才明白這個問題究竟是怎麼回事。廢了半天話,現在來詳細介紹一下這個有趣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假設一個人死了,他欠的債比自己的資產多,那這些債主應該怎麼分他的資產?按照現行法律一個通用的方法是按比例分割,這個方法看上去也是很有道理的,我們的第一直覺通常也會這麼反應。但是《塔木德》提出了一個更有趣的方案。
現在有三個倒黴的債主,債務分別是100,200和300元。考慮遺產分別只剩100、200和300元三種情況。塔木德提出,當遺產只有100元時,三個債主平分這100元;當遺產爲300元時,三個債主按比例獲得50,100,150元。而當遺產爲200元時,情況就比較複雜了。
我們看看塔木德給出的分配方案。三個債主既不是按比例,也不是平均分配這200元。三個人的獲得分別是50,75,75。下面列出了塔木德對這三種情況具體分配結果的一個表格。
債務 | ||||
100 | 200 | 300 | ||
遺產 | 100 | 100/3 | 100/3 | 100/3 |
200 | 50 | 75 | 75 | |
300 | 50 | 100 | 150 |
懶得解釋爲什麼了。實際上塔木德這樣分配是爲了符合這樣的原則:“Equal Division of the Contested Sum ”。具體的解釋有興趣的筒子們可以去看看Aumann的論文。下面貼兩個論文中的插圖,非常直觀的解釋了按照這種分配原則究竟應該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