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加班,空蕩蕩的樓裏只有我一個人,面對代碼的錯誤,好想摔鍵盤啊.
現在爲自己整理一下一些易錯點,希望我能吸取教訓.
哎………
看到什麼寫什麼吧,可能有些亂.
寫方法時要注意方法名可以重複,但是有前提的,就是如果用的是有參,那麼參數不能一致,不能一致,哪怕修飾符不同,也不能一致,哪怕有返回值也不能一致..
方法裏有返回值,一定要在方法裏將值用retun返回.
方法主體用{},我想這個應該沒人會犯錯吧.
方法裏不能加static靜態,靜態變量不能加在局部變量裏.
構造方法
寫構造方法時不能加返回值,不能加返回值,不能加返回值,總有人這麼寫,需求是構造方法,而加了返回值就是方法了,沒有作用.
想要給構造方法傳值的時候,構造方法要寫有參,傳不進去,還報錯.
構造方法怎麼看
首先是修飾符public 直接加類名(有參或無參){}結束,除此之外都不是構造方法
今天就到這裏吧,好想早點回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