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變量與局部變量區別


成員變量:作爲類的成員而存在,直接存在於類中。所有類的成員變量可以通過this來引用。

class A { 

int a;//成員變量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his.a=3;

}

局部變量:作爲方法或語句塊的成員而存在,存在於方法的參數列表和方法定義中。

 public void change1(int i){    

        i = 1234;    

    }    

 區別

  1. 成員變量可以被 publicprotectprivatestatic等修飾符修飾

局部變量不能被控制修飾符及 static修飾;

兩者都可以定義成final型。(控制修飾符:publicprotectprivate)

 

  1. 成員變量存儲在堆,成員變量的作用域在整個類內部都是可見的,所有成員方法都可以使用它。如果訪問權限允許,還可以在類的外部使用成員變量。

局部變量存儲在棧,局 部變量的作用域僅限於定義它的方法,在該方法的外部無法訪問它。

 

3.  成員變量,如果是實例成員變量,它和對象的生存期相同。而靜態成員變量的生存期是整個程序運行期。

局部變量的生存週期與方法的執行期相同。 當方法執行到定義局部變量的語句時,局部變量被創建;執行到它所在的作用域的最後一條語句時,局部變量被銷燬。

 

4.  成員變量有默認值,基本類型的默認值爲 0,複合類型的默認值爲null。(被final修飾且沒有static的必須顯式賦值)

局部變量不會自動賦值,所以局部變量在定義後先要賦初值,然後才能使用。

 

注意點:局部變量可以和成員變量同名,且在使用時,局部變量具有更高的優先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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