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 | 內容 |
文檔名稱 | 關於Exchange2010如何實現郵件組仲裁 |
修改時間 | 2014年05月30日 |
文檔版本 | V1.0 |
文檔作者 | 顏夢雨 |
一.客戶情況分析
1. 需求分析
因日常工作的需求,目前某公司需要對郵件通訊組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實現,當普通用戶向特殊郵件通訊組發送郵件時需要得到該通訊組管理員的審批。認可後郵件才能被髮向改組。
二.實現方式
使用Exchange2010自帶的【傳輸規則】,建立動態通訊組的仲裁流程。
見下圖
此時所有發往group這個動態通訊組的郵件均需通過administrator這個賬號進行仲裁。許可後才能放行。
如果需要進行例外設置則可將所需的用戶添加到例外條件中
例子:
所有屬於group組的用戶往group投送郵件不需要進行仲裁
見下圖
至此仲裁建立完畢。
管理員可以再【傳輸規則】下清晰的看見哪些郵件組已經設置了仲裁
四.結果確認
當test用戶發送郵件至group動態通訊組時,必須得到administrator的仲裁,郵件才能順利到達group。如administrator不放行則郵件不進如group,administrator可以視需求選擇拒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