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基礎

1. 23種經典設計模式

分類 設計模式 輔助記憶
創建型 工廠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抽象工廠模式(Abstract Factory)、建造者模式(Builder)、原型模式(Prototype)、單例模式(Singleton) 單例的建造者原型是抽象工廠的工廠方法
結構型 適配器模式(Adapter)、橋接模式(Bridge)、組合模式(Composite)、裝飾器模式(Decorator)、門面模式(Facade)、享元模式(Flyweight)、代理模式(Proxy) 門面的代理裝飾器組合享元的橋接適配器
行爲型 解釋器模式(Interpreter)、模板方法模式(Template Method)、責任鏈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命令模式(Command)、迭代器模式(Iterator)、調解者模式(Mediator)、備忘錄模式(Memento)、觀察者模式(Observer)、狀態模式(State)、策略模式(Strategy)、訪問者模式(Visitor) 訪問者解釋器的忘備錄狀態命令調解者的責任鏈策略和觀察者的模板方法迭代器

通常來說,設計模式都是混合使用,不會獨立應用。利用窮舉法充分理解設計模式的應用場景。在平時的應用中,不是用設計模式去生搬硬套,而是根據具體業務問題需要時借鑑

2. 23中設計模式之間的關係

設計模式之間的關係

3. 設計模式在應用中遵循六大原則

3.1 開閉原則(Open Close Principle)

開閉原則就是說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在程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話概括就是:爲了使程序的擴展性好,易於維護和升級。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類,後面的具體設計中我們會提到這點

3.2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 里氏代換原則中說,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 LSP是繼承複用的基石,只有當衍生類可以替換掉基類,軟件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複用,而衍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爲。里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係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里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

3.3 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這個是開閉原則的基礎,具體內容:針對接口編程,依賴於抽象而不依賴於具體

3.4 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使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要好。還是一個降低類之間的耦合度的意思,從這兒我們看出,其實設計模式就是一個軟件的設計思想,從大型軟件架構出發,爲了升級和維護方便
所以上文中多次出現:降低依賴,降低耦合。

3.5 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Demeter Principle)

爲什麼叫最少知道原則,就是說:一個實體應當儘量少的與其他實體之間發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統功能模塊相對獨立

3.6 合成複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則是儘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

速記總結:里氏依賴接口合成開閉的迪米特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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