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一個“乞討者“

給朋友約好在一個十字路口的拐角處相見。
朋友還沒到, 趁機把褲兜裏鼓鼓囊囊的零鈔掏出來擼平了,整理好又放進褲兜裏。

我一擡頭,無意間發現有一個人在離我十幾米遠的地方注視着我。

此人,手提一個蛇皮袋子,肩挎一箇舊包,約五十多歲的年齡。當我擡眼看他時,他已挪步向我走來。

靠近我時,他突然小聲的說讓我幫他幾元錢,他說他是來找人的,哪怕給他一毛錢他也不嫌少,讓他買瓶水喝。

因爲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太多,現在的人你已弄不清是真是假。

他看我有點遲疑,趕忙從身上掏出一個本子打開,裏面露出一張年輕女人的彩色照片。並說;“就是找這個人的,我總不能隨便拿別人家的照片吧?”

聽起來似乎有點道理,找的人是誰這可是人家的隱私。我似乎都有些相信他了,甚至,手已經伸到褲兜裏準備拿錢給他。

這時,朋友走了過來。他看我跟前站一個陌生人,就順便的看了一下這個人的臉。

我說他找一個年輕的女子,估計是他的女兒,(其實他並沒有說他找女兒,他把想象的空間留個了他有所求的人,比如我們就假想他是找女兒了。)

朋友說:“你昨天不是在火車東站嗎?”

朋友又對我說:“我昨天到車站接人,遇到的的就是這個人,他給別人說是在哪個工地打工,老闆不給錢,他就不再幹了,要點路費,準備回家,哪怕要一元一毛錢也不嫌少。沒想到今天在這兒又見到他了。”

我和朋友還有急事,想到他一直盯着我整理錢的樣子,又聽朋友昨天曾見過他, 我便打消給他錢的念頭,離開了。

現在的人,利用各種道具,只要能要來錢,只要不搶,或者趁別人看不見拿走,說輕點是矇蔽大衆,說重點就是欺騙。演化過去就是欺詐、搶奪。。

最近,國務院出臺了政策,如果哪個地區再出現流浪兒童乞討過多的嚴重現象,將追究當地負責人的責任。我拍手叫好。

曾幾何時,安徽一個地區,有一個鄉鎮,幾乎家家戶戶的人出來乞討,靠不勞而獲取得金錢。甚至年青的夫婦,男人年輕力壯,女人打扮的很漂亮,懷裏抱着孩子出來乞討。

現在政策只是對未成年人的,等哪一天再出臺對成年流浪、乞討者的政策,可能會減少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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