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鳳梨承載着怎樣的文明?

哥倫布

克里斯托弗·哥倫布是意大利探險家、殖民者、航海家。1492年到1502年間,哥倫布在西班牙國王支持下,先後4次出海遠航,開闢了橫渡大西洋到美洲的航路。在帕里亞灣南岸首次登上美洲大陸,成爲了名垂青史的航海家。

根據《拉魯斯美食大全 - Larousse Gastronomique》記載,鳳梨最早由哥倫布於 15 世紀在瓜德羅普發現,並帶回了歐洲。

名字由來

外形堅硬似松果(pine);果肉卻又像蘋果(apple)。因此,鳳梨傳入歐洲之後的英文名爲pineapple.

【吃得起鳳梨的都是土豪】

鳳梨是一種易種植,生長週期很短的水果,幾乎一年四季都能吃到鳳梨。但在歐洲歷史中,鳳梨可是相當尊貴的水果。

因爲是熱帶植物,在歐洲種植鳳梨難度很大,歐洲人花了近200年的時間,直到1675年才種植出鳳梨,且種植成本非常之高,所以只有貴族才能吃得起鳳梨。俄羅斯的凱瑟琳大帝和英格蘭查爾斯二世都是它的鐵桿粉絲。

1675年,皇家園藝師約翰·羅斯向查爾斯二世進獻首個在英格蘭培育成功的鳳梨(如上圖)。

作爲歐洲最高級的炫富手段,那個時候的鑽石金子,都比不上手裏提個鳳梨來得有面子。

英國貴族在家裏舉辦派對,都會在桌上擺上鳳梨,以彰顯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然而這些鳳梨是不能吃的,因爲是租來的——當時還有專門出租鳳梨的公司。

皇室用的24K金鳳梨紋叉,價值昂貴。

1761年,第四代鄧莫爾公爵在自己的蘇格蘭領地上建鳳梨寺廟。


【菠蘿、鳳梨,傻傻分不清楚】

根據《中國植物誌》的記載:“鳳梨,俗稱菠蘿,爲著名熱帶水果之一”,也就是說,鳳梨是這種植物的中文正式名。

直到16世紀末,葡萄牙傳教士把鳳梨引進了中國大陸,則多被叫作“菠蘿”,這一名字的起源則與從東南亞傳入的水果波羅蜜有關。原被叫作“波羅”,後在民國時期,被加上草字頭。

清朝末年鳳梨從東南亞引入臺灣,據《臺灣府志》記載:“果生於葉叢中,果皮似菠蘿蜜而色黃,液甜而酸,因尖端有綠葉似鳳尾,故名鳳梨”。

【健康】

鳳梨是熱帶地區極爲重要的水果,除了去皮生食之外,其與肉一起烹煮,可以使肉類變的軟嫩,其外皮捶打後用布包好,可以用來做藥布治療外傷。

1891年用鮮鳳梨提煉出來的鳳梨酵素,在醫學臨牀上有許多功能,如抗發炎、改善關節與肌肉傷害、清除傷口壞死組織、降低關節發炎病痛、改善消化道及呼吸道功能等。

手術後吃些鳳梨酵素可以幫助傷口的復原,防止傷口的皮下出血,對於抽脂類的手術特別有效。有增強免疫力及抑制癌細胞生長等功效。

用鳳梨酵素製成產品已被廣泛應用於食品、醫藥等行業。過去臺灣鳳梨酵素的生產曾是全球第一,臺灣是探討酵素的先驅。

運用純植物,無化學添加理念,再以鳳梨酵素爲活性成分基礎, 加入了丁香和茶樹精油爲輔助原料,研製的牙膏,可以提升口腔免疫力,減輕口腔炎症,改善不良口氣。

鳳梨的葉片,則是用來做宣紙的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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