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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珍視的給予〕的啟示深入之…
① 不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作的
② 不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受的
③ 不被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受的
④ 不被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作的
⑤ 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作的
⑥ 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受的
⑦ 被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受的
⑧ 被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作的
作爲【主體】的我,我所寫的這些文字,我珍視它們嗎?
嗯,對此,我要好好反省反省!我是在①、還是⑤?
想想,我不但應該珍視藏在文字當中的字神,我也應該珍視字神之所向的《客體》,即,我與字神所同向的對象。
而這對象,目前,只要您是看着這篇文章的人們的其中一員時,您其實已經成爲《客體》的了。我是如此地建議您,如果靜得下心,不妨,也可試一試。看看您對我這個人,您所作的是⑧還是④?而您對我的這篇文章,您的感受是落在⑥還是②?只要您能夠超越⑥②,您就能自然而然地入到⑧了!
而無論您是在④⑧⑥②的哪個?只要我能夠超越⑦③,我就能自然而然地入到⑤了!
以下,再依如上的同內容來作重新作分類:
⑤ 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作的
① 不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作的
⑧ 被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作的
④ 不被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作的
⑦ 被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受的
③ 不被珍視地給予…這是【主體】受的
⑥ 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受的
② 不珍視地被給予…這是《客體》受的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該文作者是在說:很多人在作公益,但那些被公益的對象,竟無法收到這種公益活動的益處!?
一是因爲受衆無心,二是作者濫情而又自以爲是,三是得來容易纔會不珍惜,四是來得容易纔會不顧惜…大致是基於此四,所以纔會造成無效的活動。如此地一而再,再而三,這就太浪費生命了、也同樣是浪費資源。
像這種不生髮出益處的活動,幹嘛做呢?與其多事、與其多言,不如守中?
對這個部份,真的引發了我的思索!
我想,這就要取決那個公益活動的良寙,其價值是要透過那個公益活動,來作傳遞的。
一、公益活動本身,沒價值。這就不用說了。但,之所以沒價值,這倒是值得深入一番,俄而有以避之。
二、公益活動本身,有價值,但對象錯。這時所要調整的是,找到對的對象,找到對的時機及場合,才舉辦,這就不會浪費了。
三、公益活動本身,有價值,對象也對。但邊際效應會隨時空的變動,竟使效應急遽衰減。這時所要調整的是,類似像穩波器的機制,要找到,並建立起來。
四、公益活動本身,有價值,邊際效應也不隨時空的變動而衰減,甚至還會遞增的話,那麼,儘管一時之間,不知對的對象在哪兒?這不怕,只要有能力,就隨力做。積沙成塔,集腋成裘,有緣的,必然會遇見,遇見後,心開了,終究得大益。
第四項,這就像是西藏的有名明師,乃至是隱在不知名處的無名的大明師,他們所作的伏藏。他們知道他們當代的人,無法懂得他們所懂的深邃義理,所以只好把〝他們所知到〞的義理祕徑,透過某種載體,將之封藏於某個點,等待未來得到靈啓的人去開啓。這種伏藏,儘管藏得深之又深,但他們不會因爲當代的人的不懂,就不做。他們還是做,因爲他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們的這個…做…是有價值的。只是這個價值的兌現,必須遇到那個掘藏師,即…在未來某成熟時到臨到時,識貨的人足夠多的時候,就會透過一位掘藏師來開啓。
我個人覺得,第四項,最符合自然法。凡是符合自然法的,自然而然,最是高妙。看來普通,但實質是…深深奧祕藏其中。
但能守中,無事不中,無言不中。
守中所行之公益,大公,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