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那些年的人和事

【第一份工作】

當年剛畢業不久,我就應聘到了一家外貿公司實習,並結識了至今關係依舊很好的朋友。

很多美好的,不可思議的事情也將在這個剛踏入社會的夏天裏接踵而至。

那會兒我留着一頭放眼望去滿大街都是的黑長直,一副略顯清瘦的模樣,還有時常羞紅的臉頰,用曾共事過的小胡對我的第一印象來說,就是還沒完全褪去校園裏那股青澀和稚嫩。

原話如下圖。



初出社會,處事待人還沒有半點棱角。

遇到想和自己交朋友的男生時也毫無警戒之意,甚至滿心歡喜,總有聊不完也說不膩的話題。

那會兒很喜歡和別人聊天,只要有人發消息給我,我就會立馬回覆,嘮嗑到能讓他懷疑人生的那種。也有初中的男同學常常打電話給我,能聊上好一會兒。

歸根結底,是因爲那時候的身上還沒長出刺來,也一點都不抗拒別人對自己的好。

在總公司學習了兩個星期的基本知識後,我被分配到了公司的線下實體店。在那裏,我很快跟同事和周圍的鄰居熟絡起來。

本身我的性格比較慢熱,但或許是對同事一見如故的原因吧,相處起來特別自然舒服。

瞭解我的人都知道,一旦熟了之後,我就是個不折不扣的話癆,也是大夥的開心果。即使他們都說我沒個正經,一點都不溫柔,說話又大聲,簡直沒個女孩兒樣,但還是會覺得我很有趣吧。

只是未曾想過這樣的性格竟差點釀成了大禍。

隔壁一位三十多歲的已婚男士整日和我互相調侃,等爭不過我了,就一副滿臉不屑,擇日再戰的傲嬌模樣,旁人就負責吃瓜看戲。老闆娘也不嫌我吵,還覺得倍有意思,在一旁不忘“煽風點火”。

這樣的局面持續了3個月後,我被調到附近市場的12樓辦公室上班,負責平臺上的操作。

不可思議的是,工作調動沒多久,那位已婚男士就發來信息說,“我想你了,你能不能出來一下,到後樓梯那裏,我想見一下你可以嗎?”

我當時汗毛都立起來了,只能說工作忙走不開。過了一會沒見動靜,原以爲他走了,誰知他直接來到辦公室,偏偏那個時候就我一個人在,嚇得直哆嗦,卻極力表現得鎮定。

我不耐煩地甩掉他不斷伸過來的手,等我終於發飆了,他才肯離開,一副戀戀不捨的模樣在我看來是多麼地諷刺。

我立馬刪了他的微信,直到今天都沒有再聯繫過。



【酒肉朋友】

那個風波很快就被我拋之腦後了。

也正因爲工作地點的調動,讓之前就加上微信但不聊天的林開始按捺不住找我寒暄。

他說突然聽不到我嘰嘰喳喳的聲音,竟有些不習慣。

我詫異,話多的女生真的比較討喜?

後來我才明白,蘿蔔青菜,各有所愛。

那段時間,阿林帶我認識了很多他的朋友,基本每次都是用以酒會友的方式大戰三百回合,不是路邊的大排檔,就是KTV,或者是酒吧,就是離不開酒。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泡吧。

晚上常常回來得很晚的我,總是躡手躡腳的,生怕吵醒已經睡了的朋友。她們不斷勸我少和那些狐朋狗友待在一起,小心被帶壞了,我也只是笑笑說別擔心,好着呢沒事的。

第一次認識朱迪,是正在路邊的一個大排檔吃着夜宵,衆人都在聊得熱火朝天,只有阿周對着手機傻笑個不停,大夥便起鬨讓他把那個女孩叫過來。

她高高瘦瘦的,五官還可以,剛坐下來還沒說話就先點燃了一支香菸。在座的人除了阿周以外,都是第一次見她。

呼出一口煙之後,她淡淡地說她叫朱迪。

其實朱迪不難相處,她表面看起來酷酷的,還時不時叼着一根香菸,面對各種酒局也遊刃有餘,但只要她一笑,嘴巴張得很大,露出兩顆小虎牙,十足的傻大姐模樣。

後來我們吃飯基本都會叫上她,她便也順帶捎上她的妹妹。

她妹妹是98年的,活潑中帶有一些任性。

有一次吃完夜宵她鬧着非要大夥陪她去看日出,沒人從她,她便到處亂跑,愣是不肯妥協,大夥也拿她沒轍。

最後我們聚在朱迪住所的天台上,開着手電筒,喝着紅酒,熱情高漲地玩着真心話大冒險。

轉到林時,他挑了真心話。

朱迪問他,在場有沒有他喜歡的人。

萬衆矚目的林在看不清的表情的黑夜裏悠悠地回了句,“有”。

衆人譁然,連忙問他那個人是誰,他沉默不語,一口乾了手中那杯酒。朱迪見他掃了大夥的興,便罰他再喝一杯,隨後也不了了之。

大概兩個小時之後,大家都沒了精神,提議各回各家,看日出什麼的就改天吧,可朱迪她妹妹就是不肯啊。我們居然就這樣耗了一整晚,最後不僅日出沒看成,大夥還落得個流浪街頭的窘境,問題是一大早還得上班。

那天我們見識了城市一整晚的天空,頂着熊貓眼,成了早餐店最早的一批客人。

之後大家提議朱迪以後不要帶妹妹出來了,太任性,吃不消。



【分不清是愛,還是玩伴】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和林在一起之前,我還認識了一個很是乖巧羞澀的男生。

不知他是不是對我一見傾心,在我搬到12樓後不久,他每天經過都會給我帶一些吃的,從不間斷。

他是那種笑起來很溫暖的陽光大男孩,說話輕聲細雨的,聽起來很舒服。怎麼說他才應該是我喜歡的類型啊,而且我本身就很喜歡打籃球的男生。

但我拒絕了他太多次。
不是拒絕他的表白,而是連給他表現的機會都沒有,就這樣錯過了一個我朋友都讚不絕口的男生。

而林小我2歲,是那種有些霸道的,卻又不善言辭的,對別的女生總是冷冷的,在我這裏卻變成了偶爾會撒嬌賣萌的小奶狗。我不喜歡男生抽菸,恰好他不抽,在他身上也聞不到令人討厭的味道,乾乾淨淨的。

我和他幾乎不吵架。只是有幾次覺得被他冷落了,氣不打一處來纔會冷戰個一兩天。

我曾把和他的合照設置成聊天背景,有一次我截了聊天的圖片發朋友圈,他立馬發信息卻叫我刪了,語氣很嚴肅。我問爲什麼,他說雖然照片擋了一部分,他姐還是會看得出來是他。

原本我剛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就說我們的戀情要先對他的家人保密,因爲我感覺她姐不是很喜歡我。

他也答應了。

我不知道他是因爲堅守這個約定,還是因爲他原本就害怕被知道,或者是根本不愛我。

可能男女之間,永遠都有個不變的法則。就是女的總會越來越愛,而男的卻只會越來越冷漠。就像具惠善離婚後說的,“他好像只是很短暫地愛了我一下。”誰不知道當初安宰賢多麼迫不及待地想要娶她爲妻,後來卻唯恐避之不及。

那是唯一一次對他發了大脾氣,他卻不以爲然,依然飲酒作樂。

徹底失望過後,總算明白了我們終究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他也給不了我想要的安寧。

最初的那個男生,後來也有了女朋友。

縱使古人有云,“夢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但大多時候,“有”都是被自己作沒的。

又或者是選擇偏離了軌道,到了終點才發現該下車的地方沒下車,硬着頭皮遊走了一圈後,再買回程票,卻被告知原本要去的地方早已物是人非,不復從前。

我自以爲眼光不差,也知道誰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卻總是貪圖一時享樂,錯過了對的人。

所以乾脆就不做選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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