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麼巨大的工作量,要交接一個月?

  上週開會,說某員工呆在這個月底,”交接工作“。吾當時就奇怪了,這個員工至少辭職一個星期了,他手頭有多麼可惜的工作量,竟然要交接半個月?就幾行代碼,找個人說說,一個小時頂天了,結果竟然要拖半個月,你這個主管天天在幹什麼?退一步說,如果這個員工真的無比重要,工作量真的要交接半個月,那主管怎麼就把他搞得滾蛋了?

 

  一個員工,一旦提出辭職,應該立即(不超過一個小時)簽字走人:

  確認各種工作密碼。

  文檔、代碼位置。

  手頭物品。

 

  實際上,一個人要走了,卻以藉口留下,對雙方都不好:

  他急着走人,另外公司也肯定希望他早日到位。

  他在這邊呆着,無所事事,對於其他員工的影響是很惡劣的。這也不是他故意的,這是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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