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驗收管理工作內容(二)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們介紹了軟件驗收管理工作的前7項內容,本文繼續介紹最後一項工作,也是在軟件驗收管理工作中最爲複雜的一項工作,歡迎各位讀者登陸山東省軟件評測中心網站http://www.×××/補充探討。
八、軟件系統驗收
1、系統設備驗收:
驗收委員會的技術組根據賣方提供的系統設備、計算機網絡設備、和系統軟件、數據庫和工具軟件配置清單,並對照合同或項目建議書的有關規定,檢查這些設備及其各項性能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並將審查結果寫進《系統設備驗收報告》。
2、驗收測試前的檢查:
驗收委員會在審定系統驗收測試計劃時,要檢查測試環境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全部測試項目的測試用例是否準備好,有關測試人員是否全部到位。
3、系統演示:
賣方應向驗收委員會演示被驗收系統的全部買方界面、系統包括的主要功能、性能,以證明系統實現的功能與合同要求一致。通過演示活動讓驗收委員會成員對系統有一個直觀和概括的瞭解。驗收委員可現場選用實例對被驗收系統時行演示考覈,以證實與系統需求的一致性、程序和文檔的一致性。
4、驗收測試:
驗收測試組應按系統驗收測試計劃對系統進行1)環境驗收測試;2)可靠性驗收測試;3)維護性驗收測試;4)功能驗收測試;5)穩定性驗收測試;6)性能驗收測試;7)仿真測試;8)可移植性、兼容性、可靠性、錯誤的恢復功能等測試;9)文檔驗收。驗收標準1) 測試用例不通過數的比例< 1.5 %;2) 不存在錯誤等級爲1 的錯誤;3) 不存在錯誤等級爲2 的錯誤;4) 錯誤等級爲3 的錯誤數量≤ 5;5) 所有提交的錯誤都已得到更正
測試員按分工分別對被驗收系統進行逐項測試,並詳細記錄每一項測試結果,將這些結果分別與預期的結果對照分析,然後寫出《系統驗收測試報告》,該報告將作爲驗收委員會評價系統的主要依據,也是買方確定是否接收該系統的主要依據。
5、系統驗收評審:
在軟件驗收測試完成以後,驗收委員會應及時主持評審會,聽取有關報告和審議驗收結果,並對系統作出綜合評價。評審會的議程如下:
聽取賣方的《測試分析報告》和《技術總結報告》;
聽取系統驗收測試組的《系統設備驗收報告》、文檔審查組的《文檔審查報告》及測試組的《系統驗收測試報告》;
按以下的驗收準則對系統進行評價:
(1)系統是否滿足用戶信息系統要實現的目標。
(2)系統採用的技術和實現方案是否做到可靠、先時、靈活、實用。
(3)設備選型是否達到以下要求:
選用目前在國際上技術先進、性能優異的設備,確保系統的先進性和可靠性。
所選用的設備不僅能滿足目前用戶信息系統業務在功能和性能上的要求,而且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和擴充性。
所選用的應用開發平臺和開發工具先時、簡便、有效。
便於與其他系統的銜接,實現資源共享。
(4)運行系統的可靠性是系統建設的首要出發點。因此,要求賣方提供高可靠性的產品和技術,確保系統的安全和可靠。要求系統具有較強的容錯能力,使系統不易崩潰。
(5)關鍵系統設備與數據備份的設施是否達到安全可靠。
驗收委員會應進行認真地討論,對被驗收的系統給出實事求是的評價,內容包括系統的先進性、功能性、可靠性和安全保密性。最後由驗收委員會進行表決,決定系統是否通過驗收。
6、軟件系統驗收報告:
在驗收評審後,驗收委員會應寫出“系統驗收報告”,詳盡地記錄驗收中對系統的評價及驗收意見,尤其要明確系統在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和缺陷,以及需要改進的意見和賣方對些所作的承諾,驗收委員會全體成員在驗收報告上簽字,根據驗收委員會表決情況,由驗收委員會主任在驗收報告上籤署驗收意見。
驗收結論分爲以下兩種;
a.通過。表示同意驗收的委員超過三分之二;
b.不通過。表示同意驗收的委員不超過三分之一。
如果系統驗收不能通過,驗收委員會將根據合同書的規定與供需雙方協商處理意見,可能的結果是:要求賣方限期完成開發任務,重新提出驗收申請或者終止合同。系統驗收通過後,要確定系統進入試運行的時間結束時間,明確賣方在試運行期間要解決的遺留問題以及改進系統的意見,對此賣方的代表要作出承諾。
7、軟件項目產品移交:
系統通過驗收以後,驗收委員會的技術組和文檔審查組應分別賣方提供的系統設備清單和文檔資料清單進行驗收,逐項覈實後移交給買方。移交結束後形成產品移交文件,該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a.移交產品清單
賣方向買方移交的產品清單分別包括系統構成的硬件和軟件部分。硬件部分包括賣方在應和開發或系統配置時,受買方委託代購的各種計算機與外部設備,移交清單中應包括設備名稱、單價、數量、供貨廠商、保修期限;軟件部分包括系統軟件、數據庫軟件等軟件的名稱、單價、供貨廠商。
b.移交的時間、地點、收授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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