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之間的關係

UML把類之間分爲以下5種關係:

關聯:類A與類B之間存在特定對應關係(平等關係)

標:實線箭頭
例:Customer與Order類的關係

public class Order{
    private Customer customer;

    public Customer getCustomer{
        return this.customer;
    }

    public void setCustomer(Customer customer){
        this.customer = customer;
    }

}

注:關聯可分爲一對一關聯、一對多關聯,多對多關聯

依賴:類A訪問類B提供的服務(使用關係)

標:虛線箭頭
例:A調用B的方法或屬性。A負責實例化B。

聚集:類A由類B的對象組合而成(組成關係)

標:菱形箭頭
例:檯燈與燈泡的關係,檯燈不能沒有燈炮(弱聚集)。
注:聚集可分爲:強聚集、弱聚集

強聚集:又叫做組合、實心菱形
【聚合關係】: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但部分不能離開整體而單獨存在。如公司和部門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沒有公司就不存在部門。

弱聚集:又叫做聚合、空心菱形
【聚合關係】: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且部分可以離開整體而單獨存在。如車和輪胎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輪胎離開車仍然可以存在。

泛化:類A繼承類B

標:實線三角形

實現:類A實現了B接口

標:虛線三角形

注:參考自 孫衛琴《Java面向對象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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