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interface Action{
public String excute() throws Exception;
}
可知:方法主體是其實現類,執行的數據都以Action中的屬性變量的形式出現,返回值是字符串起到流程控制的作用。
Servlet模式和POJO模式分歧的核心:具體負責的請求處理的核心響應類是否是一個有狀態的對象。servlet對象是一個無狀態對象,而POJO確以描述對象狀態爲目的。
SpringMVC:遊離於參數-參數模式,參數-返回值模式之間,整合了兩者各自的實現優勢的模式;沒有破壞天然的語法自身帶來的邏輯語義的劃分;ModelAndView
struts---請求響應的天然優勢:POJO模式;無論請求數據還是相應數據都應該構成響應類自身狀態的構成元素;POJO,響應對象的內部屬性中,響應的返回值控制響應流程。
三個不同角度分析兩者區別:《struts2技術內幕》
1.請求數據--參數?屬性變量?----參數
2.響應數據--參數、返回值?屬性變量?----方法的返回值
3.響應邏輯跳轉--返回值?參數?
AOP:對方法進行攔截,獲得方法體定義中定義的所有元素。
Action:突破了對web容器的依賴,突破了無狀態的限制。
屬性特徵:xwork數據訪問的基礎,Action與業務邏輯操作接口進行整合的基礎。
行爲特徵:狀態與動作的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