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JavaScript中的集合及其檢索效率

數組是JavaScript提供的一個內部對象,它是一個標準的集合,我們可以添加(push)、刪除(shift)裏面元素,我們還可以通過for循環遍歷裏面的元素,那麼除了數組我們在JavaScript裏還可以有別的集合嗎?

    由於JavaScript的語言特性,我們可以向通用對象動態添加和刪除屬性。所以Object也可以看成是JS的一種特殊的集合。下面比較一下Array和Object的特性:

    Array:

    新建:var ary = new Array(); 或 var ary = [];
    增加:ary.push(value);
    刪除:delete ary[n];
    遍歷:for ( var i=0 ; i < ary.length ; ++i ) ary[i];

    Object:

    新建:var obj = new Object(); 或 var obj = {};
    增加:obj[key] = value; (key爲string)
    刪除:delete obj[key];
    遍歷:for ( var key in obj ) obj[key];

    從上面的比較可以看出Object完全可以作爲一個集合來使用,在使用Popup窗口創建無限級Web頁菜單(3) 中我介紹過Eric實現的那個__MenuCache__,它也就是一個模擬的集合對象。

    如果我們要在Array中檢索出一個指定的值,我們需要遍歷整個數組:

Object的這個特性可以用來高效的檢索Unique的字符串集合,遍歷Array的時間複雜度是O(n),而遍歷Object的時間複雜度是 O(1)。雖然對於10000次集合的for檢索代價也就幾十ms,可是如果是1000*1000次檢索或更多,使用Object的優勢一下就體現出來 了。在此之前我做了一個mapping,把100個Unique的字符mapping到1000個字符串數組上,耗時25-30s!後來把for遍歷改成 了Object模擬的集合的成員引用,同樣的數據量mapping,耗時僅1.7-2s!!!

    對於集合的遍歷效率(從高到低):var  value  =  obj[key]; > for ( ; ; ) > for ( in )。效率最差的就是for ( in )了,如果集合過大,儘量不要使用for ( in )遍歷。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birdshome/archive/2005/01/05/87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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