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垃圾回收機制學習

1、誰在做Garbage Collection? 
  一種流行的說法:在C++裏,是系統在做垃圾回收;而在Java裏,是Java自身在做。

   在C++裏,釋放內存是手動處理的,要用delete運算符來釋放分配的內存。這是流行的說法。確切地說,是應用認爲不需要某實體時,就需用 delete告訴系統,可以回收這塊空間了。這個要求,對編碼者來說,是件很麻煩、很難做到的事。隨便上哪個BBS,在C/C++版塊裏總是有一大堆關於 內存泄漏的話題。

  Java採用一種不同的,很方便的方法:Garbage Collection.垃圾回收機制放在JVM裏。JVM完全負責垃圾回收事宜,應用只在需要時申請空間,而在拋棄對象時不必關心空間回收問題。

二、對象在啥時被丟棄?

  在C++裏,當對象離開其作用域時,該對象即被應用拋棄。

  是對象的生命期不再與其作用域有關,而僅僅與引用有關。

  Java的垃圾回收機制一般包含近十種算法。對這些算法中的多數,我們不必予以關心。只有其中最簡單的一個:引用計數法,與編碼有關。

  一個對象,可以有一個或多個引用變量指向它。當一個對象不再有任何一個引用變量指向它時,這個對象就被應用拋棄了。或者說,這個對象可以被垃圾回收機制回收了。

  這就是說,當不存在對某對象的任何引用時,就意味着,應用告訴JVM:我不要這個對象,你可以回收了。

  JVM的垃圾回收機制對堆空間做實時檢測。當發現某對象的引用計數爲0時,就將該對象列入待回收列表中。但是,並不是馬上予以銷燬。

三、丟棄就被回收?

  該對象被認定爲沒有存在的必要了,那麼它所佔用的內存就可以被釋放。被回收的內存可以用於後續的再分配。

  但是,並不是對象被拋棄後當即被回收的。JVM進程做空間回收有較大的系統開銷。如果每當某應用進程丟棄一個對象,就立即回收它的空間,勢必會使整個系統的運轉效率非常低下。

  前面說過,JVM的垃圾回收機制有多個算法。除了引用計數法是用來判斷對象是否已被拋棄外,其它算法是用來確定何時及如何做回收。JVM的垃圾回收機制要在時間和空間之間做個平衡。

  因此,爲了提高系統效率,垃圾回收器通常只在滿足兩個條件時才運行:即有對象要回收且系統需要回收。切記垃圾回收要佔用時間,因此,Java運行時系統只在需要的時候才使用它。因此你無法知道垃圾回收發生的精確時間。

  

四、沒有引用變量指向的對象有用嗎?

  前面說了,沒掛上引用變量的對象是被應用丟棄的,這意味着,它在堆空間裏是個垃圾,隨時可能被JVM回收。

  不過,這裏有個不是例外的例外。對於一次性使用的對象(有些書稱之爲臨時對象),可以不用引用變量指向它。舉個最簡單也最常見的例子:

?
1
System.out.println(“I am Java!”);


  就是創建了一個字符串對象後,直接傳遞給println()方法。

五、應用能干預垃圾回收嗎?

   許多人對Java的垃圾回收不放心,希望在應用代碼裏控制JVM的垃圾回收運作。這是不可能的事。對垃圾回收機制來說,應用只有兩個途徑發消息給 JVM.第一個前面已經說了,就是將指向某對象的所有引用變量全部移走。這就相當於向JVM發了一個消息:這個對象不要了。第二個是調用庫方法 System.gc(),多數書裏說調用它讓Java做垃圾回收。

  第一個是一個告知,而調用System.gc()也僅僅是一個請求。JVM接受這個消息後,並不是立即做垃圾回收,而只是對幾個垃圾回收算法做了加權,使垃圾回收操作容易發生,或提早發生,或回收較多而已。

  希望JVM及時回收垃圾,是一種需求。其實,還有相反的一種需要:在某段時間內最好不要回收垃圾。要求運行速度最快的實時系統,特別是嵌入式系統,往往希望如此。

  Java的垃圾回收機制是爲所有Java應用進程服務的,而不是爲某個特定的進程服務的。因此,任何一個進程都不能命令垃圾回收機制做什麼、怎麼做或做多少。

  

六、對象被回收時要做的事

  一個對象在運行時,可能會有一些東西與其關連。因此,當對象即將被銷燬時,有時需要做一些善後工作。可以把這些操作寫在finalize()方法(常稱之爲終止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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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ed void finalize()
 
{
 
// finalization code here
 
}


   這個終止器的用途類似於C++裏的析構函數,而且都是自動調用的。但是,兩者的調用時機不一樣,使兩者的表現行爲有重大區別。C++的析構函數總是當對 象離開作用域時被調用。這就是說,C++析構函數的調用時機是確定的,且是可被應用判知的。但是,Java終止器卻是在對象被銷燬時。由上所知,被丟棄的 對象何時被銷燬,應用是無法獲知的。而且,對於大多數場合,被丟棄對象在應用終止後仍未銷燬。

  在編碼時,考慮到這一點。譬如,某對象在 運作時打開了某個文件,在對象被丟棄時不關閉它,而是把文件關閉語句寫在終止器裏。這樣做對文件操作會造成問題。如果文件是獨佔打開的,則其它對象將無法 訪問這個文件。如果文件是共享打開的,則另一訪問該文件的對象直至應用終結仍不能讀到被丟棄對象寫入該文件的新內容。

  至少對於文件操作,編碼者應認清Java終止器與C++析構函數之間的差異。

  那麼,當應用終止,會不會執行應用中的所有finalize()呢?據Bruce Eckel在Thinking in Java裏的觀點:“到程序結束的時候,並非所有收尾模塊都會得到調用”。這還僅僅是指應用正常終止的場合,非正常終止呢?

  因此,哪些收尾操作可以放在finalize()裏,是需要酌酎的。


文章出處:飛諾網(www.firnow.com):http://dev.firnow.com/course/3_program/java/javajs/20090821/169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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