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設計模式原則:
按接口而不是按實現來編程。這裏是指要將變量設置爲一個抽象類或接口數據類型的實例而不是一個具體實現的實例。
第二個設計模式原則:
有些OOP程序員認爲對象重用就等同於繼承。一個類可以有大量的方法和屬性,擴展這個類就可以重用那些對象元素而不用重寫代碼。可以擴展類,在增加必要的新屬性和方法,就一切ok了。不過最後對於緊密綁定的對象,一味的擴展就會帶來新的問題。這個問題屬於過度繼承,這也是第二個原則的前提:應當優先選擇對象組合而不是類繼承
。
第一個設計模式原則:
按接口而不是按實現來編程。這裏是指要將變量設置爲一個抽象類或接口數據類型的實例而不是一個具體實現的實例。
第二個設計模式原則:
有些OOP程序員認爲對象重用就等同於繼承。一個類可以有大量的方法和屬性,擴展這個類就可以重用那些對象元素而不用重寫代碼。可以擴展類,在增加必要的新屬性和方法,就一切ok了。不過最後對於緊密綁定的對象,一味的擴展就會帶來新的問題。這個問題屬於過度繼承,這也是第二個原則的前提:應當優先選擇對象組合而不是類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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