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
iID = object . addBehavior ( sUrl )
參數:
sUrl : 必選項。字符串(String)。sValue | #default#behaviorName | #objID sValue : 指定行爲( behavior) 的 URL 地址。此 URL 地址應用成對引號括起。
#default#behaviorName : 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的默認行爲。由行爲的名稱標識( #behaviorName )指定。
如:behavior : url ( #default#download ) 。
#objID : 使用二進制實現(作爲 ActiveX® 控件)的行爲。此處的 #objID 爲 object 對象的 id 屬性值。
返回值:
iID : 整數(Integet)。返回可在被用來將行爲從對象分離的標識。
說明:
將行爲綁定到對象。
這個方法正如說明的那樣,是依據最初的 Internet Explorer 5.0 裏所提出DHTML行爲的概念,用來將行爲附着到要素的。而對於Internet Explorer 5.5裏所提出的新的元素行爲( Element behaviors )而言,行爲是不可以被向元素添加或分離的。
這個方法允許你附着行爲而不需要通過使用樣式表(CSS)。
除非此方法綁定的行爲是 Internet Explorer 內置的默認行爲,否則此方法的調用將激發 Internet Explorer 的異步下載。在行爲附着到要素之前。
因爲此方法的異步性,所以不能依賴它的返回值來判斷行爲是否成功的附着到對象。請等待 onreadystatechange 事件並校驗對象的 readyState 屬性值爲 complete 從而確保行爲已經完全附着到對象並且行爲的所有組分可以被腳本使用。否則,試圖使用行爲內定義的任何部分將導致報告“對象不支持”的腳本錯誤。
務必注意使用此方法或使用樣式表(CSS)的 behavior 屬性內聯定義附着的行爲不會在對象從文檔樹中移除時被自動分離。而在文檔中的樣式表規則定義的行爲會在對象從文檔樹中移除時被自動分離。
示例:
----- #default#behaviorName 行爲示例-----
<script>
function onDownloadDone(s) {oHandler.innerText=s;}
</script>
<ul>
<li id=oDownload style="behavior:url(#default#download);">那時花開</li>
<li id=oHandler οnclick="oDownload.startDownload("cherry.html",onDownloadDone);">菊花茶</li>
</ul>
----- #objID 行爲示例-----
<object id=myObject></object>
<ul>
<li style="behavior:url(#myObject);">我的寂寞比這座城市的罪惡還深</li>
</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