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測試缺陷定義之需求問題或需求不一致

   今天部門內部討論了在提交缺陷時在何種情況下應該註明是【需求不一致】。

   提到這個問題,個人認爲應該先明確註明【需求不一致】的目的和作用。個人比較認同採用在缺陷中註明【需求不一致】來達到檢驗在前期評審需求和評審用例的質量。

   那麼,需求文檔評審質量差對測試方而言會引發什麼大問題?

   1、執行完用例後,手工測試發現一大堆缺陷。用例無法較完整覆蓋主體功能點。

   2、產品經理和項目經理在後期頻繁地修改需求,導致項目週期延長,測試成員疲於奔命,編寫修改執行用例和手工測試成本上升。

   3、在編寫測試用例發現需求問題,如描述不清,前後矛盾,設計不合理等。反覆溝通確認修改導致浪費人力物力。

  評審用例質量差會導致什麼問題?

   1、測試用例質量下降,導致在測試中容易功能點遺留測試,比較用例是軟件測試對產品檢測的主要依據之一。

   2、執行用例人員對用例理解存在困難,增加反覆溝通的頻率。

   3、增加手工測試的壓力,容易導致測試無法按時退出。

 

循着這個目的和影響範圍,可以考慮在以下幾種情況將缺陷定義爲【需求不一致的問題】

1、執行測試用例時發現和需求文檔實現不一致。需要考慮到測試人員在編寫用例發現問題,在口頭上和項目經理確認修改某個功能點,但是文檔未及時更新的情況。

2、對需求存在疑義,認爲設計不合理。

3、在測試過程中和產品經理、項目經理確認是需求存在問題,需要改動的情況。

4、發現產品實現和需求不一致,而且已經和相關人員確認是需求文檔存在問題,需求改需求的情況。

 

暫時寫到這吧,腦袋有點漿糊了。

 

順便回顧下自己對功能類缺陷定義的理解:

開發方面的缺陷(一般是在衝刺測試、集成測試、系統測試階段發現):

1、和需求文檔不一致,包括軟需,用需,UI界面設計稿,產品功能點列表。

2、和其他同類產品進行比較,實現不合理。這類一般都是易用性,會被提爲建議類。例如用戶名字段正常不小於512個字符,但是設計是不大於30個字符。

3、需求文檔沒有描述到,但是從用戶角度操作上認爲有問題,不合理的功能點。例如增刪改查表單應該有提示信息,但是需求沒有描述到。

 

文檔方面的缺陷(一般是在成果評審階段和執行測試階段發現):

1、需求文檔中直接存在矛盾,前後不一致。包括軟需和用需不一致、階段性發布的需求文檔不一致。

2、需求文檔設計不合理。

 

測試方面的缺陷(一般是在成果評審階段和執行測試階段發現):

1、用例編寫錯誤。

2、測試報告錯誤,數據不準確等。

 

 

需求不一致的定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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