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程序中使用類的繼承關係,來表示對象之間的關係。繼承從含義上講,是因爲子類繼承了父類的某些屬性和方法,並且自身又可以與父類不同。
繼承
- 隱含父類。在Java中默認隱含
Object
類的繼承,此類沒有屬性,只有方法(equals()
、getClass
、hashCode()
、notify()
、notifyAll()
、toString()
、wait()
、wait(long timeout)
)。
toString()
方法的目的是返回對象的文本描述,在調用對象不使用具體方法時,Java編譯器會調用。 - 子類繼承父類非
private
的屬性和方法,可以增加自己的特有屬性和方法(也可以在原方法覆蓋)。 new
過程中,父類先初始化,使用super
調用父類的方法。- 子類可以給父類賦值,多態;實際調用的是子類實現,動態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