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模式

設計模式分爲三大類:
創建型模式,共五種:工廠方法模式、抽象工廠模式、單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結構型模式,共七種:適配器模式、裝飾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觀模式、橋接模式、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爲型模式,共十一種: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觀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責任鏈模式、命令模式、備忘錄模式、狀態模式、訪問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釋器模式。
其實還有兩類:併發型模式和線程池模式。

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總原則-開閉原則
對擴展開放,對修改封閉。在程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而是要擴展原有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話概括就是:爲了使程序的擴展性好,易於維護和升級。
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類等,後面的具體設計中我們會提到這點。

1、單一職責原則
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也就是說每個類應該實現單一的職責,否則就應該把類拆分。

2、里氏替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里氏替換原則是繼承複用的基石,只有當衍生類可以替換基類,軟件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複用,而衍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爲。
里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係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里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里氏替換原則中,子類對父類的方法儘量不要重寫和重載。因爲父類代表了定義好的結構,通過這個規範的接口與外界交互,子類不應該隨便破壞它。

3、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面向接口編程,依賴於抽象而不依賴於具體。寫代碼時用到具體類時,不與具體類交互,而與具體類的上層接口交互。

4、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每個接口中不存在子類用不到卻必須實現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將接口拆分。使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多個接口方法集合到一個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Demeter Principle)
一個類對自己依賴的類知道的越少越好。無論被依賴的類多麼複雜,都應該將邏輯封裝在方法的內部,通過public方法提供給外部。這樣當被依賴的類變化時,才能最小的影響該類。
最少知道原則的另一個表達方式是:只與直接的朋友通信。類之間只要有耦合關係,就叫朋友關係。耦合分爲依賴、關聯、聚合、組合等。我們稱出現爲成員變量、方法參數、方法返回值中的類爲直接朋友。局部變量、臨時變量則不是直接的朋友。我們要求陌生的類不要作爲局部變量出現在類中。

6、合成複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儘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


之前已經陸續整理了9種設計模式,鏈接如下,接下來一段時間陸續把剩餘的過一遍,整理出來,理解設計模式還是很重要的。

還有兩類:併發型模式和線程池模式。

轉自:http://blog.csdn.net/jason0539/article/details/4495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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