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038 類與對象

  在面向對象中類和對象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組成單元。

類: 表示一個客觀世界某類羣體中的一些基本特徵的抽象,屬於抽象概念的集合。
對象: 表示一個個具體的、可以操作的事物,表示的是真實使用的事物。

一個類的基本組成單元有兩個:

  • 成員屬性 (field):主要用於保存對象的具體特徵。
  • 方法 (method):用於描述功能。
1、類

  類是由成員屬性和方法組成的。成員屬性主要定義類的一個具體信息,實際上一個成員屬性就是一個變量,而方法是操作的行爲。

類定義的基礎語法如下:

class 類名稱 {
	[訪問修飾符] 數據類型 成員屬性 (變量);
	...
	public 返回值的數據類型 方法名稱 (參數類型 參數1, 參數類型 參數2...) {
		程序語句;
		[return 表達式;]
	}
}

例75: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JavaDemo070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class Person00 {// 定義一個類
	String name;// 【成員屬性】姓名
	int age;// 【成員屬性】年齡

	/**
	 * 定義一個信息獲取的操作方法,此方法可以輸出屬性內容
	 */
	public void tell() {
		System.out.println("姓名:" + name + "、年齡:" + age);
	}
}
2、對象

  一個類定義完成後並不能夠被直接使用,因爲類描述的只是一個廣義的概念,而具體的操作必須通過對象來執行,類屬於 Java中的引用數據類型。

對象的定義格式如下:

聲明並實例化對象		類名稱 對象名稱 = new 類名稱 ();
分步定義	聲明對象		類名稱 對象名稱 = null;
實例化對象	對象名稱 = new 類名稱 ();

  在 Java中引用數據類型是需要進行內存分配,所有在定義時必須通過關鍵字 new來分配相應的內存空間後纔可以使用,此時也被稱爲 “實例化對象”;實例化對象可以採用以下的方式進行類結構的操作:

  • 對象.成員屬性:表示調用類之中的成員屬性,可以爲其賦值或者獲取其保存內容。

  • 對象.方法 ():表示調用類之中的方法。

例76:實例化對象進行類操作

public class JavaDemo07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01 per = new Person01();// 聲明並實例化對象
		per.name = "張三";// 爲成員屬性賦值
		per.age = 18;// 爲成員屬性賦值
		per.tell();// 進行方法的調用
	}
}

class Person01 {// 定義一個類
	String name;// 【成員屬性】姓名
	int age;// 【成員屬性】年齡

	/**
	 * 定義一個信息獲取的操作方法,此方法可以輸出屬性內容
	 */
	public void tell() {
		System.out.println("姓名:" + name + " 、年齡:" + age);
	}
}

  方法中定義的變量一定要進行初始化,但是在進行類結構定義時可以不爲成員變量賦值,這樣會使用默認值進行初始化。

例77:類中成員屬性默認值

public class JavaDemo07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02 per = new Person02();// 聲明並實例化對象
		per.tell();// 進行方法的調用
	}
}

class Person02 {
	String name;
	int age;

	public void tell() {
		System.out.println("姓名:" + name + " 、年齡:" + ag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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