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 人工智能導論-第一章 緒論

1.2.1 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
-    智能:知識與智力的總和
    +    知識:一切智能行爲的基礎
    +    智力:獲取知識和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1.2.2 智能的特徵
-    感知能力
-    記憶與思維能力
    +    記憶能力:存儲感知到的和思維產生的知識
    +    思維能力:對記憶的信息進行處理
    ※思維:邏輯思維(易形式化)、形象思維(直覺)、頓悟思維(靈感)
-    學習能力
-    行爲能力:信息的輸出

1.2.3 人工智能的定義
-    人工智能:用人工的方法在計算機上實現的智能;人使機器具有類似人的智能
-    人工智能學科:研究如何構造智能機器或智能系統,以模擬延伸、擴展人類智能的學科
-    圖靈測試:圖靈設計的用以說明人工智能概念的測試(1950《計算機與智能》)
    觀點:機器智能追求的是外部表現,不必拘泥於智能產生的過程
    中文屋實驗:即是通過了圖靈測試,也不能說明機器具有智能
        
1.3.1 人工智能的發展
-    人工智能的發展簡史
    孕育:三段論、歸納法……
    產生:1956年夏,達特莫斯大學兩個月的學術研討會,麥卡錫提出,成立了研究組織

1.4.1 人工智能研究的基本內容
-    人工智能的研究的基本內容
    +    知識表示:將人類知識形式化或模型化(符號表示法、連接機制表示法)
    +    機器感知:讓機器具有像人一樣的感覺(視覺、聽覺)
    +    機器思維:對獲取的知識進行處理
    +    機器學習:使機器具有類似人的學習能力
        監督學習:將實際響應與正確響應做對比,以修正自己
        強化學習:學習系統從環境中獲取知識,輸出一個動作,並根據環境給出的【評價】調整自己的參數
        無監督學習
    +    機器行爲:計算機的表達能力(說,寫字,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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