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
- 智能:知識與智力的總和
+ 知識:一切智能行爲的基礎
+ 智力:獲取知識和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1.2.2 智能的特徵
- 感知能力
- 記憶與思維能力
+ 記憶能力:存儲感知到的和思維產生的知識
+ 思維能力:對記憶的信息進行處理
※思維:邏輯思維(易形式化)、形象思維(直覺)、頓悟思維(靈感)
- 學習能力
- 行爲能力:信息的輸出
1.2.3 人工智能的定義
- 人工智能:用人工的方法在計算機上實現的智能;人使機器具有類似人的智能
- 人工智能學科:研究如何構造智能機器或智能系統,以模擬延伸、擴展人類智能的學科
- 圖靈測試:圖靈設計的用以說明人工智能概念的測試(1950《計算機與智能》)
觀點:機器智能追求的是外部表現,不必拘泥於智能產生的過程
中文屋實驗:即是通過了圖靈測試,也不能說明機器具有智能
1.3.1 人工智能的發展
- 人工智能的發展簡史
孕育:三段論、歸納法……
產生:1956年夏,達特莫斯大學兩個月的學術研討會,麥卡錫提出,成立了研究組織
1.4.1 人工智能研究的基本內容
- 人工智能的研究的基本內容
+ 知識表示:將人類知識形式化或模型化(符號表示法、連接機制表示法)
+ 機器感知:讓機器具有像人一樣的感覺(視覺、聽覺)
+ 機器思維:對獲取的知識進行處理
+ 機器學習:使機器具有類似人的學習能力
監督學習:將實際響應與正確響應做對比,以修正自己
強化學習:學習系統從環境中獲取知識,輸出一個動作,並根據環境給出的【評價】調整自己的參數
無監督學習
+ 機器行爲:計算機的表達能力(說,寫字,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