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程序中的繼承
方法重寫PK方法重載
方法重寫:
- 在滿足繼承關係的子類中
- 方法名、參數個數、順序、類型與父類、返回值相同
- 方法修飾符的限定範圍大於等於父類方法
方法重載
- 在同一個類中
- 方法名相同
- 參數個數、順序、類型不同
- 返回值類型、訪問修飾符任意
訪問修飾符
- 共有的:public
- 私有的:private
- 受保護的:protected
- 默認
super
子類訪問父類成員
訪問父類成員方法
super.print();
訪問父類屬性
super.name;
訪問父類構造方法:
super();
實例化順序
繼承後的初始化順序:
super pk this
this:當前類對象的引用
- 訪問當前類的成員方法
- 訪問當前類的成員屬性
- 訪問當前類的構造方法
- 不能在靜態方法中使用
super:父類對象的引用
- 訪問父類的成員方法
- 訪問父類的成員屬性
- 訪問父類的構造方法
- 不能在靜態方法中使用
構造方法調用時,super和this不能同時出現
Object類
- Object類是所有類的父類
- 一個類沒有使用extends關鍵字明確標識繼承關係,則默認繼承Object(包括數組)
- Java中的每一個類都可以使用Object中定義的方法
Object類的常用方法
final
- 修飾類表示不允許被繼承
- 修飾方法表示不允許被子類重寫
- final修飾的方法可以被繼承
- 不能修飾構造方法
- 修飾變量表示不允許修改
- 方法內部的局部變量》在使之前被初始化賦值即可
- 類中成員變量》只能在定義時或者構造代碼塊、構造方法中進行初始化設置
- 基本數據類型的變量》初始賦值之後不能更改
- 引用類型的變量》初始化之後不能再指向另一個對象、但指向的對象內容是可變的
- 可以配合static使用
- 使用final修飾可以提高性能,但會降低可擴展性
註解
- JDK1.5版本引入的一個特性
- 可以聲明在包、類、屬性、方法、局部變量、方法參數等的前面,用來對這些元素進行說明、註釋
註解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