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apply(),call()的區別和關係

如果沒接觸過動態語言,以編譯型語言的思維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將會有種神奇而怪異的感覺,因爲意識上往往不可能的事偏偏就發生了,甚至覺得不可理喻.如果在學JavaScript這自由而變幻無窮的語言過程中遇到這種感覺,那麼就從現在形始,請放下的您的”偏見”,因爲這對您來說絕對是一片新大陸,讓JavaScrip慢慢融化以前一套凝固的編程意識,注入新的生機!

好,言歸正傳,先理解JavaScrtipt動態變換運行時上下文特性,這種特性主要就體現在applycall兩個方法的運用上.

區分apply,call就一句話,

1 foo.call(this, arg1,arg2,arg3) == foo.apply(this, arguments)==this.foo(arg1, arg2, arg3)

call, apply都屬於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因爲屬於Function.prototype,所以每個Function對象實例,也就是每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既然作爲方法的屬性,那它們的使用就當然是針對方法的了.這兩個方法是容易混淆的,因爲它們的作用一樣,只是使用方式不同.

相同點:兩個方法產生的作用是完全一樣的

不同點:方法傳遞的參數不同

那什麼是方法產生的作用,方法傳遞的參數是什麼呢?

我們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開分析.

foo是一個方法,this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arg1, arg2, arg3是傳給foo方法的參數.這裏所謂的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 如果有面向對象的編程基礎,那很好理解,就是在類實例化後對象中的this.

在JavaScript中,代碼總是有一個上下文對象,代碼處理該對象之內. 上下文對象是通過this變量來體現的, 這個this變量永遠指向當前代碼所處的對象中.

爲了更好的領會這this是什麼,舉個例子.

 

01 /創建一個A類
02 function A(){
03 //類實例化時將運行以下代碼
04 //此時的執行上下文對象就是this,就是當前實例對象
05 this.message = “message of a”;
06 this.getMessage = function(){
07 return this.message;
08 }
09 }
10 //創建一個A類實例對象
11 var a = new A();
12 //調用類實例getMessage方法獲得message值
13 alert(a.getMessage());
14 //創建一個B類
15 function B(){
16 this.message = ”message of b”;
17 this.setMessage = function(msg){
18 this.message = msg;
19 }
20 }
21 //創建一個B類實例對象
22 var a = new B();

題外話:javascript對象所有屬性都是公開的(public),沒私有(private)之說,所以也可直接訪問message屬性

alert(a.message);

可見,A, B類都有一個message屬性(面向對象中所說的成員),A有獲取消息的getMessage方法,B有設置消息的setMessage方法,下面來顯示call的威力.

 

1 //給對象a動態指派b的setMessage方法,注意,a本身是沒有這方法的!
2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3 //下面將顯示”a的消息”
4 alert(a.getMessage());
5 //給對象b動態指派a的getMessage方法,注意,b本身也是沒有這方法的!

這就是動態語言 JavaScript call的威力所在!

簡直是”無中生有”,對象的方法可以任意指派,而對象本身一直都是沒有這方法的,注意是指派,通俗點就是,方法是借給另一個對象的調用去完成任務,原理上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對象改變了.

所以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就等於用a作執行時上下文對象調用b對象的setMessage方法,而這過程中與b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用等效於a.setMessage( “a的消息”);

因爲apply與call產生的作用是一樣的,可以說

call, apply作用就是借用別人的方法來調用,就像調用自己的一樣.

好,理解了call, apply相同處—–作用後,再來看看它們的區別,看過上面例子,相信您大概知道了.

從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等效於 a.setMessage( “a的消息”) 可以看出, “a的消息”在call中作爲一個參數傳遞,

那麼在apply中是怎麼表示的呢,直接解釋說不清楚,apply要結合應用場景才一目瞭然.我們來設計一個應用場景:

 

01 function print(a, b, c, d){
02 alert(a + b + c + d);
03 }
04 function example(a, b , c , d){
05 //用call方式借用print,參數顯式打散傳遞
06 print.call(this, a, b, c, d);
07 //用apply方式借用print, 參數作爲一個數組傳遞,
08 //這裏直接用JavaScript方法內本身有的arguments數組
09 print.apply(this, arguments);
10 //或者封裝成數組
11 print.apply(this, [a, b, c, d]);
12 }
13 //下面將顯示”背光腳本”
14 example(”背” , “光” , “腳”, “本”);

在這場景中, example方法內,a, b, c, d作爲方法傳遞的參數, 方法分別運用了apply, call去借print方法來調用,

最後一句由於直接調用example方法, 所以在該方法中的上下文對象this就是window對象.

所以,call, apply方法它們除了第一個參數,即執行時上下文對象相同外,call方法的其它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而apply就兩個參數,第二個參數爲一個數組傳遞.所以可以說成

call, apply方法區別是,從第二個參數起, call方法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 而apply直接將這些參數放到一個數組中再傳遞, 最後借用方法的參數列表是一樣的.

 

應用場景:

當參數明確時可用call, 當參數不明確時可用apply給合arguments

 

1 //例
2 print.call(window, “背” , “光” , “腳”, “本”);
3 //foo參數可能爲多個
4 function foo(){
5 print.apply(window, arguments);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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