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數字化:數字化時代的自由在何處?

很早以前,我便想着寫一篇文章吐槽一下數字化時代。如果你熟知我在開源世界的貢獻(代碼 + 內容),就知道我一直是開源軟件、自由軟件的擁躉:RMS 一直是對的 [????????????] 。

首先,在這裏討論的是法律規定以內的自由,也就是守法前提下的自由。

直到,最近發生了一些事情,我纔開始重新重視了一下這個問題。從現象來說,大致是這樣的:

數字的『所有權』。我買了一本電子書,但是我只有閱讀版權,而非所有權。如果是一本實體書,我可以把它出借個我的朋友,又或者是再次出售。除此,內容的提供商,它們『隨時』有可能剝奪了我的使用權。尤其是,在中國特色的內容體系下。

隨時可消失的數字產品。這個故事的起源是,我開通了網易雲音樂的 VIP,而我在下載到本地的音樂會被它們刪除。因爲它們失去了版權,所以我們的相關歌曲都會被刪除。當然了 QQ 音樂也是如此。相信的一個問題是,它們可以隨意刪除你的內容、隱藏,如之前的阿里一哥事件。

數字服務商的底限。記得我在去年的文章裏說到:因爲隱私問題,我從一個 Android 手機用戶,變成了主力 iPhone 的用戶。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隱私問題,因爲國內大小公司的底限越來越低。它們不僅可以拿你的隱私給你賣廣告,還可以刪除你手機上的內容,參見:『如何看待 QQ 疑似侵犯用戶隱私,自動刪除閱文作家的手機圖片』。

消失的內容。除了,法律規定的內容之後,我們還會遇到其它情況的內容消失。如你可以在微博上黑騰訊,可以在微信上黑阿里,但是不能反過來。因爲它們是 ”母體“。

無處不在的廣告

數字化時代之下,我們並非活在一個越來越好的世界。

曾經,我一直擔心的主要問題是輸入法對於輿論的監控,現在我反而更操心大部分人能不能從數字化奴隸裏走出來。

算法已然操縱了一部分人,另外一部分人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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