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p-合同類型

合同類型 合同概念 使用場景 示例
固定總價合同(FFP) 此類合同爲既定產品、服務或成果的採購設定一個總價,這種合同應在已明確定義需求,且不會出現重大範圍變更的情況下使用.  需求明確,基本不會有變更
我十分清楚我要做什麼,並詳細描述出來,所以給你一個固定總價30萬,掙多掙少需要你自己承擔
總價加激勵合同(FPIF) 這種總價合同爲買方和賣方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允許一定的績效偏離,並對實現既定目標給予相關的財務獎勵
我可以報銷你這個項目的成本,但是最高不能超過30萬。 同時,你每給我少花(多花)一萬成本,我給你多(少)
2000的利潤。
總價加經濟調整(FPEPA) 它是總價合同的一種類型,但合同中包含了特殊條款,允許根據條件變化,如通貨膨脹、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確定的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最終調整。
項目時間太久,或匯率波動太大。嚴重影響我們的成本預估,因此項目結束後,以貨幣的波動爲依據提供給你相關費用。
毛料合同(T&M) 是兼具成本補償合同和總價合同特點的混合型合同。這種合同往往適用於:在無法快速編制出準確的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擴充人員、聘用專家或尋求外部支持。 需求不明確 我就是想買臺蘋果手機,我也不知道啥型號好,多少錢,我也不敢問,你到了香港幫我問下,再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成本加獎勵費用(CPAF) 爲賣方報銷一切合法成本,但只有在賣方滿足合同規定的、某些籠統主觀的績效標準的情況下,才向賣方支付大部分費用。獎勵費用完全由買方根據自己對賣方績效的主觀判斷來決定,並且通常不允許申訴。 需求不怎麼明確,可能會有變更 我給你報銷項目的所有成本,同時我會根據我的滿意度來給你支付費用,無論支付多少,你都不能申訴
成本加激勵費用(CPIF) 爲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在賣方達到合同規定的績效目標時,向賣方支付預先確定的激勵費用 我可以報銷你這個項目的成本。同時,你每給我少花(多花)一萬成本,我給你多(少)加2000的利潤。
成本加固定費用(CPFF) 爲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 我要做的項目一定會有重大變更,重大變更導致的成本我來支付,同時你的利潤一分不少,是固定的。

      注意:合同的風險是從上到下依次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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