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符號與標識符的哲學思考

 

1       符號的哲學思想

符號是空間及其包含物的一種抽象。空間有三個屬性即空間有名、空間有間、空間有值。空間的名一般以包含物或包含物的作用來命名;空間的間一般用分隔符來表述;空間的值一般由符號來表述。對符號的認知不能單獨從符號的本身去考慮,而是要考慮符號的名、符號的值、符號的指向。

美籍語言學家羅曼•雅各布森曾經說過:“每—個信息都是由符號構成的。”這表明,在人類社會中,符號無處不在。而構成龐大符號體系的符號又是多種多樣、五彩擯紛的。爲了更好地使用符號,瞭解那些不同種類符號所傳達的訊息的特殊性,於是對符號進行分類並給予定性描述,這構成了符號學研究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

從理論上講,按照任何確定的標準都可以對符號進行分類。在符號學思想史上,符號學家們以自己獨特的視角,按照各自不同的標準對符號進行了形形色色的分類。其中皮爾斯關於符號的三分法思想,影響最爲深遠。

皮爾斯的符號分類體系是根據他的關係邏輯和範疇學說確定的,是他以三分法爲指導思想所建立起來的科學體系的一部分。皮爾斯把宇宙的結構描繪爲一種邏輯關係的結構,在每一種邏輯理論的每一點上,都不斷地出現三種概念……我稱它們爲——位、二位和三位概念。

(1)     一位是不依賴任何其他東西的存在概念;

(2)     二位是相對於其他某種東西的存在概念,即對其他某種東西發生反作用的概念;

(3)     三位是中介概念,一位和二位藉此發生關係。

這三種概念就是皮爾斯哲學思想的三種基本範疇,也是皮爾斯建立其知識體系的基本框架。皮爾斯的三分法中.有一些分類得到了符號學家們的普遍認可。例如根據符號本身所顯現的性質,皮爾斯把符號分爲性質符號、單一符號和法則符號。

(1)     性質符號是指以物體本身作爲符號,其中“性質”是指一旦包含在符號中並作爲符號而起作用的性質;

(2)     單一符號是指一次性地作爲符號發生作用的一個具體東西或實際事件,它是不可重複的;

(3)     法則符號,是指使之成爲符號併發揮符號作用的法則,它不是以單獨對象的形式出現、而是作爲一套規則或原則的抽象活動又如根據符號的解釋項,皮爾斯把符號分爲名辭符號、命題符號和論證符號。名辭符號是指其對象必須在解釋項中加以確定;命題符號是指通過其自身對對象的確定來限制解釋項的解釋;論證符號是指其自身規定着自的解釋項。這套三分法與命題邏輯中的討論相關,相當於邏輯中的命題函項、命題和變元。

在皮爾斯的符號三分法中,最重要的還是把符號分爲圖像符號、指索符號和象徵符號三大類。由於這一分類體現了符號的不同表徵方式,因而最有價值、最爲實用,影響也最爲深遠。“符號三角”中有兩個二元關係:—是能指與所指之間的意指關係;另一就是符形(能指)與對象之間的表徵關係。就符號的符形與對象的關係而言,如果本通過一定的表徵方式,符形就不可能成爲符號對象的“代表”或“象徵”,就不可能充當“媒介物”,從而傳達關於符號對象的訊息。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表徵方式,就沒有符號的二元關係結構,也就沒有了符號。皮爾斯把符號分爲圖像符號、指索符號和象徵符號三個類別的根據,就是符號符形與對象之間的關係,亦即它們的表徵方式。那麼圖像將號、指索符號和象徵符號對象的呢?

1.1  圖像符號

它們的符形是怎樣表徵符圖像符號的表徵方式,是符號形體與它所表徵的符號對象之間的肖似性。這就是說,圖像符號的符形是用肖似的方式來表徵對象的。例如一幅肖像畫就是個典型的圖像符號.它完全是對符號對象的寫實與摹仿。達•芬奇就以他的傳世之作《蒙娜麗莎》再現了一位沉靜如水的婦人形象。畫像本身當然不是蒙娜麗莎本人,但它可以表徵蒙娜麗莎。畫像的欣賞者除了欣賞達•芬奇的絕妙畫技之外,還可以根據畫像所呈現的人物外形特徵來推測蒙娜麗莎是平民還是貴族,性格是溫順還是暴烈。甚至一些心理學家根據圓像上蒙娜麗莎的笑容來判定蒙娜麗莎有精神分裂症等。這些都表明,畫家通過蒙娜麗莎畫像,肖似地表徵了符號對象.傳達了關於對象的訊息。這幅舉世聞名的肖像畫就是蒙娜麗莎的圖像符號。此外,鏡像、照片、雕塑、模型、圖案等,也都是應用了肖似的表徵方式而成爲圖像符號的。

在符號世界中,不但現實存在的事物可以有表徵自己的圖像符號,即使是虛幻的對象也可以有表徵自己的圖像符號。例如寺廟中的如來、菩薩、小鬼等雕塑,它們同人們頭腦中的虛幻對象也具有肖似性,因而也屬於圖像符號。

還有一些圖像符號.例如地圖、組裝圖、零件圖、氣象圖、工藝流程圖,以及各種表格、幾何圖形、邏輯公式、化學分子式等,它們的符形與對象之間只具有抽象的肖似性,但也屬於圖像符號一類。

1.2  指索符號

指索符號的表徵方式,是符號形體與被表徵的符號對象之間存在着一種直接的因果或鄰近性的聯繫,使符號形體能夠指示或索引符號對象的存在。由於指索符號的這一特徵,使得它的符號對象總是一個確定的與時空相關聯的實物或事件.例如動物園裏的標牌,就是那些動物的指索符號。當我們看到個標有“東北虎”的籠子時,遊客就會知道里而關的是東北虎,而不是其它動物,也不是其他地區的老虎。又如一些高層建築物屋頂上的指示燈,也是指索符號,因爲它們示意夜航的飛機注意這裏有建築物。與此相類似的道路施工現場的“前方施工,請繞行”的牌子,以及路標、站牌、風向標、商標、招牌等都是相關事物的指索標記,都屬於指索符號。另外,一些現象(或事件)的發生總是伴隨或影響着另一些現象(或事件)的發生.其中某一現象(或事件)可以因爲時空的鄰近性而成爲另一現象(或事件)的指索符號e例如雷電這一自然現象,一般總是先看到閃電,後聽到雷聲,雖然閃電和雷聲沒有因果關係,人們還是把閃電作爲雷聲的指索符號。總之,只要某物能夠預示或標誌某時、某地、某物或某事的存在或曾經存在(如考古、蹤跡等),並月.該規律被人們所掌握.那麼該物就可以看做指素符號。

指索符號還可以有自己的指索符號:如通向某地的道路是該地的指索符號,而路標又是這條道路的指索符號!

1.3  象徵符號

象徵符號的符號形體與符號對象之間沒有肖似性或因果相承的關係,它們的表徵方式僅僅建立在社會約定的基礎之上。例如語言就是典型的象徵符號。語言與它所表徵的對象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用什麼樣的語言符號來表徵什麼事物,僅僅建立在一定社會團體的任意約定的基礎之亡。不同民族可以有各自不同的約定,從而形成不同的語言符號系統,例如漢語、英語、阿拉伯語、愛斯基摩語,等等。與之相關的文字、手語、旗語、鼓語等也都屬於象徵符號。

 

2       什麼是符號?

符號可以分爲非語言符號和語言符號,非語言符號包括體態語言、言語表情、個人空間、服飾、其他等;語言符號包括口頭語言和文字語言,在這裏我們只討論語言符號中的文字語言。按照皮爾斯的三分法,文字語言符號又叫象徵符號。象徵符號的符號形體與符號對象之間沒有肖似性或因果相承的關係,它們的表徵方式僅僅建立在社會約定的基礎之上。例如語言就是典型的象徵符號。語言與它所表徵的對象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用什麼樣的語言符號來表徵什麼事物,僅僅建立在一定社會團體的任意約定的基礎之亡。不同民族可以有各自不同的約定,從而形成不同的語言符號系統,例如漢語、英語、阿拉伯語、愛斯基摩語,等等。

2.1  符號的定義

符號就是指表達事物和觀念的抽象的有意義的記號或標記,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質載體。文字語言符號是符號分類下的一個子類。文字語言符號是從衆多社會成員的言語中提煉出來的語音、語彙和語法規則系統。包括語音、語彙和語法規則三個要素。

2.2  符號的屬性

1、符號是人工記號,是人類社會的創造物;

2、符號可以自由創造的,與指代的事物之間無直接對應關係;

3、符號能夠表示具體的事物、觀念及思想等抽象的對象;

4、符號是通過學習來傳承的。

2.3  符號的意義

(1)     文字語言符號具有明示性意義,即符號的字面意義,是意義的核心部分。明示性意義相對穩定,多數社會成員共同理解和使用的意義。

(2)     文字語言符號具有暗示性意義,即符號的引申意義,意義的外圍部分。暗示性意義,容易變化,屬於人們的聯想意義,不同社會成員有着不同的理解的意義。

(3)     文字語言符號具有外延意義,即符號所指事物的集合,人們能夠能辨別的意義。

(4)     文字語言符號具有內涵意義,即反映事物的特徵和本質屬性,能引起人們的情感和價值反應的意義。

3       什麼是程序符號?

人們爲了滿足計算機信息處理的需要面編制的符號體系,我們叫程序符號。程序是由分隔符、標識符、運算符、關鍵字四類符號按照一定的形式(付值形式、算術形式、關係形式、邏輯形式、位移形式、接口形式、類形式)組成的符號集合體。

3.1  標識符的認知

標識符是用戶編程時使用的名字。我們指定某個東西、人,都要用到它,他或她的名字;在數學中解方程時,我們也常常用到這樣或那樣的變量名或函數名。同樣的道理,在電腦語言中,對於變量,常量,函數,語句塊也有名字,我們統統稱之爲標識符。我們在給人起名字時有一定的規矩,比如,頭一個字爲父親或母親的姓氏,後面一般爲一個或兩個字。所以,您可以想當然地認爲電腦語言裏的標識符也有一定的命名規則。

3.2  關鍵字的認識

關鍵字(Keyword)是指被賦予特定的含義、並用作專門用途的詞彙。這些用途包括類型定義、流程和控制定義、修飾定義、動作定義及其它。一種語言和另一種語言的區別點是關鍵字的區別。

3.3  分隔符的認識

   多個符號放在一起就必然要區分,符號本身除了意義的區分,最重要的區分是符號間的區分,一個符號和另一個符號其整體性是有邊界的。而這種界是有共性的,可以用有限的一個或幾個來表述,我們稱這種符號爲分隔的符號。程序是根據分隔符來進行語素的劃分,根據序號來決定語素類型,根據據標識符來決定所指的對象。

程序處理的第一步是按照分隔符對程序進行拆分,分解出標識符、關鍵字、運算符,然後判斷其組成是否符合形式。分隔符具有共性,無論什麼語言都需要分隔符,就象空間和時間需要間一樣,否則就不能加以區分,沒有分隔符的程序就象沒有標點符號的文章,其意思是很難讓人理解的。中文中各詞彙間是沒有分隔符,在語句間是有分隔符的;而英文在每一個詞彙間都有空格來作爲分隔符的。在程序語言中一般會用空格來作爲每個標識符的區分符,用特定標識符作爲基礎標識符,語言只有先做了拆分的基礎上,先做語素的分析,然後再做語句的分析,最後再做語句間的分析。

分隔符用於區分程序中的基本元素。可分爲註釋、空白符和普通分隔符三種。

(1)     註釋是程序員爲提高程序的可讀性和可理解性,在程序的開始或中間對程序的功能、使用方法等所注的說明。註釋僅用於幫助對程序的理解,系統在編譯時,會忽略其中的註釋成分。

(2)     空白符包括空格、回車、換行和製表符(Tab)等符號,程序中各種基本成分之間可以有一個或多個空白符,一個和多個空白符的作用相同。和註釋一樣,系統在編譯時,只用空白符區分各種基本成分,然後忽略它。

(3)     普通分隔符的作用與空白符相同,但它在程序中還有特殊的意義,不能忽略。

3.4  運算符的認識

程序中的表達式是由運算符與操作數組合而成的,所謂的運算符就是用來做運算的符號。運算符用於執行程序代碼運算,會針對一個以上操作數項目來進行運算。運算符包括算術運算符、關係運算符、邏輯運算符、位運算符、賦值運算符、位移運算符、轉型運算符等。

4       Java程序符號的體系

 Java程序符號由標識符、分隔符、關鍵字、運算符四類符號組成。

4.1  標識符

JAVA語言中,爲各種變量、方法和類等起的名字稱爲標識符。JAVA語言的標識符組成有一定的規則。

(1)    標識符首位必須以字母、下劃線(_)、美元符號($)中的一種爲開始,不能以數字作爲首字符。

(2)    標識符的其它位可以是字母、數字、下劃線、美元符號;

(3)    標識符的長度沒有限制;

(4)    標識符是大小寫敏感的,即同樣的字母組成的標識符,大寫和小寫是不同的標識符;

(5)    Java關鍵字不能當作Java標識符。

(6)    標識符命名時應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它所表示的變量、常量、類名和對象名的實際意義。

4.2  分隔符

Java分隔符由註釋、空格、分號(;)、大括號({})、小括號(())、等號(=)、問號(?)、冒號(:)、點(.)組成。分隔符的作用如下:

(1)    Java語句必須以分號作爲結束符;

(2)    Java通過大括號將一組語句括起來,形成一個語句塊(block)

(3)    Java程序源代碼中各組成部分可插入任意數量的空格和換行符;

(4)    Java的標識符和關鍵字通過空格分隔;

4.3  關鍵字

JAVA中一些賦予特定的含義、並用作專門用途的詞彙稱爲關鍵字(Keyword)。所有JAVA的關鍵字都是小寫的。關鍵字可以分爲數據類型、流程控制、修飾符、動作、其它共5類。

4.3.1       數據類型相關

boolean、int、long、short、byte、float、double、char、class和interface。

4.3.2       流程控制相關

if、else、do、while、for、switch、case、default、break、continue、return、try、catch和finally。

4.3.3       修飾符相關

public、protected、private、final、void、static、strictfp、abstract、transient、synchronized、volatile和native。

4.3.4       動作相關

package、import、throw、throws、extends、implements、this、super、instanceof和new。

4.3.5       其他

true、false、null、goto和const。

4.4  運算符

4.4.1       算術運算符

單目:+(取正)-(取負) ++(自增1) - -(自減1)   

雙目:+ - * / %(取餘)   

三目:a>b?true:false 說明:當a大於b的時候,爲true(也就是冒號之前的值),否則爲false;這整個運算符包括一個關係運算符(可以是“>”"<""!="等等),一個“?”,一個“:”,冒號前後需要有兩個表達式或者是值或者是對象。

4.4.2       關係運算符

  等於符號:==,不等於符號: != ,大於符號:>, 小於符號:<,大於等於符號: >= ,小於等於符號: <= 。

4.4.3       位運算符

位運算符 與(&)、非(~)、或(|)、異或(^)   

&:當兩邊操作數的位同時爲1時,結果爲1,否則爲0。

| :當兩邊操作數的位有一邊爲1時,結果爲1,否則爲0。

~:0變1,1變0   

^:兩邊的位不同時,結果爲1,否則爲0.

4.4.4       邏輯運算符   

與(&&)、非(!)、或(||)

4.4.5       賦值運算符

  = += -= *= /= %= &= ^= |= <<= >>=

4.4.6       位移運算符

<< 帶符號左移

 >>帶符號右移

>>> 無號右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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