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是 Java 中的一種重要的引用數據類型,也是組成 Java 程序的基本要素,因爲所有的 Java 程序都是基於類的。本節介紹如何定義類。
在 Java 中定義一個類,需要使用 class 關鍵字、一個自定義的類名和一對錶示程序體的大括號。完整語法如下:
[public][abstract|final]class<class_name>[extends<class_name>][implements<interface_name>] { // 定義屬性部分 <property_type><property1>; <property_type><property2>; <property_type><property3>; … // 定義方法部分 function1(); function2(); function3(); … }
提示:上述語法中,中括號“[]”中的部分表示可以省略,豎線“|”表示“或關係”,例如 abstract|final,說明可以使用 abstract 或 final 關鍵字,但是兩個關鍵字不能同時出現。
上述語法中各關鍵字的描述如下。
public
:表示“共有”的意思。如果使用 public 修飾,則可以被其他類和程序訪問。每個 Java 程序的主類都必須是 public 類,作爲公共工具供其他類和程序使用的類應定義爲 public 類。abstract
:如果類被 abstract 修飾,則該類爲抽象類,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但抽象類中可以有抽象方法(使用 abstract 修飾的方法)和具體方法(沒有使用 abstract 修飾的方法)。繼承該抽象類的所有子類都必須實現該抽象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除非子類也是抽象類)。final
:如果類被 final 修飾,則不允許被繼承。class
:聲明類的關鍵字。class_name
:類的名稱。extends
:表示繼承其他類。implements
:表示實現某些接口。property_type
:表示成員變量的類型。property
:表示成員變量名稱。function()
:表示成員方法名稱。
Java 類名的命名規則:
- 類名應該以下劃線(_)或字母開頭,最好以字母開頭。
- 第一個字母最好大寫,如果類名由多個單詞組成,則每個單詞的首字母最好都大寫。
- 類名不能爲 Java 中的關鍵字,例如 boolean、this、int 等。
- 類名不能包含任何嵌入的空格或點號以及除了下劃線(_)和美元符號($)字符之外的特殊字符。
例 1
創建一個新的類,就是創建一個新的數據類型。實例化一個類,就是得到類的一個對象。因此,對象就是一組變量和相關方法的集合,其中變量表明對象的狀態和屬性,方法表明對象所具有的行爲。定義一個類的步驟如下所述。
(1) 聲明類。編寫類的最外層框架,聲明一個名稱爲 Person 的類。
- public class Person {
- // 類的主體
- }
(2) 編寫類的屬性。類中的數據和方法統稱爲類成員。其中,類的屬性就是類的數據成員。通過在類的主體中定義變量來描述類所具有的特徵(屬性),這裏聲明的變量稱爲類的成員變量。
(3) 編寫類的方法。類的方法描述了類所具有的行爲,是類的方法成員。可以簡單地把方法理解爲獨立完成某個功能的單元模塊。
下面來定義一個簡單的 Person 類。
- public class Person {
- private String name; // 姓名
- private int age; // 年齡
- public void tell() {
- // 定義說話的方法
- System.out.println(name+"今年"+age+"歲!");
- }
- }
如上述代碼,在 Person 類中首先定義了兩個屬性,分別爲 name 和 age,然後定義了一個名稱爲 tell() 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