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個人修什麼法,或者從事何種職業,擔任什麼官職,都應去認識宇宙亙古至今存在的因果律。凡事都有因果,知因明果,努力在“因”上遵循規律,避免不好的果報。
就自己來說,需明白,個人因果個人了。我們有義務宣導如理之法,但是他人自作之因、仍是他人自受。個人生死無法替代。當慎之。
不管個人修什麼法,或者從事何種職業,擔任什麼官職,都應去認識宇宙亙古至今存在的因果律。凡事都有因果,知因明果,努力在“因”上遵循規律,避免不好的果報。
就自己來說,需明白,個人因果個人了。我們有義務宣導如理之法,但是他人自作之因、仍是他人自受。個人生死無法替代。當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