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市照明的大局觀

  自從有了城市照明規劃這件事情至少也有十數年時間了,但大家看到的現實是幾乎沒有按照所謂規劃來做的城市。城市規劃的目的是研究控制和發展,城市運作系統的建立,提供給決策者一套參考指導文件。不同領域的學者對“規劃”下了不同的定義:

  德羅爾認爲:規劃是擬定一系列的決策以指導未來的行動,最終實現既定目標,並且在此基礎上形成新的決策集合與新的追求目標;

  麥克勞林認爲:規劃就是建立一整套廣泛且具體的目標,並通過對個人和集團的行爲進行管理和控制,以減少其消極外部性同時引導物質環境產生積極影響;

  霍爾認爲:規劃是設計一個行動序列,以保證既定目標得以實現。

  城市照明規劃更類似於城市設計中的具體照明環節,它和景觀規劃、園區規劃、土地使用規劃緊密關聯。它們同樣都是空間發展層面的規劃,形成了空間規劃體系。所以說照明是視覺空間現象,它絕不是簡單依附在建築載體上,而是可以重塑空間形態。

  城市照明在中國具有顯著的中國特色,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再也沒有一個國家和民族像我們一樣熱衷於從事“城市裝飾照明”。很多時候我們發現城市裏照明的投資方向是建築照明、景觀照明、水系照明,用到真正造福於市民的“功能照明”卻少之又少。功能照明的目的是讓人在空間中具備足夠的安全感和舒適感,便捷、準確地行動,包含安全照明、導視照明、廣告照明、辨別照明等。我們看到在城市中重要的景觀廣場上都不能保證國家標準照度,更不用說在一些非重點部位,那裏的照明水平更需要提升。

  

  所以說相比於裝飾照明,城市更需要的是功能照明,提供給市民安全的、舒適的光更重要,更能體現城市幸福。照明的大局觀並不是大規劃觀,而是在城市照明規劃開始之前先要明白這座城市的基本問題,以及設計師心中的衡量標準。大局觀就是一套城市照明的評價體系,如何去評價一座城市照明的優劣,認識這座城市區別與他人的地方,價值在哪裏,如何將城市照明引領到更合理,更有進步意義上。當代中國城市照明缺乏評價體系建立,更多地是各自爲政,互相打架,在空間中顯現出手法、意義、圖景的相悖,文化的混亂。

  

  我們從三個方面來理解什麼是城市照明大局觀。

  空間關係——

  城市是一個密集的彼此關聯體,可以按照區塊劃分,也可以依靠街道形成延伸,這樣就有了塊狀結構空間與帶狀結構空間。城市結構在視線上具有集體意識,也有穿透性、引導性和邏輯性。但是現實情況卻是城市的照明表現,這裏的照明表現指的是爲了突出建築(主要是建築)的存在而設計的衆多光的外顯,根本沒有顧忌到互相之間的作用,多數形成的是碎片化、無序列的混亂。

  這和城市照明沒有大格局設計有關,也和城市照明規劃的不深入、不具體有關。因爲單棟建築的投資方與建設方不同,所需要表現的需求也不同,自然是五花八門各顯其能。

  過於重視建築裝飾照明是中國城市的一大特色,既然有這種現象,說明這是中國社會所需要的。無可厚非。也不需要拿出來和國外的城市做類比。但是沒有用空間藝術的標準去介入城市建設,就會讓設計師成了將單棟建築拿來作秀的工具,而組合起來就成了凌亂。

  空間關係包含了:

  空間序列,一是主次關係,在一個區塊中主體是哪裏,配體是哪裏。二是亮度梯度,它和主次關係是密切相關的,空間亮度關係着觀衆的視覺吸引,興趣點,重點表達。

  空間組合,空間組合就是空間結構,彼此的體量、色彩、質地、尺度,如何在一個密集的空間中形成組合的對比和聯繫,這不僅是建築設計的事情,在夜晚更是照明設計師的工作。

  面對一座城市時候,要有宏觀的整體認識,首先是清醒,知道我們要做的區域是哪些,核心區有什麼,街道做爲框架做爲脈絡,哪些是需要刻畫表現的,街道上的標誌物需不需要重點設計,如何成爲區域的中心?城市的節點需要分類,廣場和商圈是不同的,道路交匯點和休閒公園也是不同的。沒有取捨,一個樓房沒有取捨,一個區域也沒有取捨,一個城市也就沒有了取捨。

  景觀帶如何設計?該保證市民需求還是滿足遊客的探尋?兩者好像並不矛盾。剛纔說“裝飾照明”,其實它和“功能照明”兩者是可以共通相互作用的。光在空間中可以裝飾建築也能反射到空間提供基礎照度。對於城市需要充分的前期調研,需要分析、篩選出空間中的多視角下的組合形式,然後再確定哪些是我們照明設計優先表達的對象。

  城市情感——

  中國當代的城市問題主要是同質化太過於嚴重,大量的、密集的高層住宅已經成爲城市空間的主體。城市照明設計需要做什麼?難道就是重複性地將這些高層住宅逐一點亮?我想絕不是這樣,雖然我們喜歡在建築裝飾化照明上有很多動作,但是並不意味着將這些外表相似,設計乏味的住宅照亮會形成藝術性和審美性。

  

  當代中國城市重點要做的是什麼?是這座城市的歷史記憶、傳統人文、城市精神、街區趣味。我們首先要做的是街道中人居尺度照明,把功能光、人性光做的更優質一些,更充足一些。

  可以這樣說城市中照明是主角,爲什麼?因爲城市沒有照明也就沒有了夜晚生活。我們在做一項最偉大的工作。今天我們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城市裝飾照明,裝飾也能帶來城市旅遊經濟的繁榮,裝飾性對應的是藝術性,藝術是一項影響到人的情感、辨別、認知、接受的事情,藝術產生於形式,又可以超越形式。我們當代城市照明最缺乏的就是藝術的介入。

  我們用藝術來反映文化,體現城市情感,彰顯照明價值。

  

  照明語言——

  語言是一種表達,照明語言就是一種燈光的形式表達存在。照明語言可以稱之爲照明手法,用什麼樣的燈光準確、合理地將建築以及建築羣落照亮?讓在夜晚看到的建築能反映它在白天的體積關係,或者重新定義夜晚的建築形態,形成完全不同於白天的效果,形成視覺心理顛覆?用燈光來設計需要技巧,需要合度合適的設計語言,燈是詞彙,光是遣詞造句,而如何系統地將這一些組織成一篇好文章,這需要有好的語言方式。

  

  所以我們常常看到好的設計語言帶來好的審美效應,並不是將建築裝滿燈,建築就壯觀了,能用燈光給建築提神,能用最少的燈具讓建築呈現不一樣的藝術氛圍,這纔是設計語言的最好體現。

  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的城市裝飾照明多數是沒有運用好設計語言,很多充滿了“暴力美學”,將出光直接射向人眼和天空。

  我們也看到的用光沒有手法之分,無一例外的在建築上裝滿燈。

  我們還能看到五顏六色的建築,動感十足的建築,當然更多的是漆黑如墨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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