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廣告時代雜誌:互聯網媒體營銷十宗罪

  互聯網媒體天生就符合達爾文法則:進入的門檻非常低,甚至根本不存在,但沒有人知道哪種模式能獲得成功。基於這一原因,企業首席營銷官(CMO)面臨着一柄雙刃劍:如果拒絕嘗試新鮮事物,因循守舊,他們的網絡營銷計劃將停步不前;如果投入太多錯誤的賭注,他們的工作將朝不保夕。對於CMO來說,互聯網內容有十宗罪:

  1、“虛擬世界”太虛擬

  很多廠商都爲自己在網絡遊戲《第二人生》中投放了廣告感到後悔,這已經不是祕密。就在幾個月之前,廠商還爭先恐後地在《第二人生》中購買廣告位,但現在遊戲中的品牌區已經像廢棄的公園。試想一下,如果IBM在一款3D遊戲中投放廣告,對其品牌又能有什麼幫助呢?

  2、“虛假推薦”無意義

  如果知道某人受聘推銷某一產品,消費者會因爲他的推薦而相信該產品嗎?當然不會,大多數廠商都這樣看。然而,一種基於這一模式的“口碑”廣告正在興起,它就是“按文章付費”廣告,也就是一種以發表博客或其它文章來獲得相應回報的廣告聯盟模式。如果某位CMO涉獵這一廣告模式,那這家企業的廣告預算很可能打了水漂。

  3、“智能廣告”不智能

  從理論上講,根據用戶的歷史搜索行爲顯示定製廣告是一個很好的創意。但是,這類廣告也存在着很多嚴重的問題,讓CMO對其敬而遠之。例如,很多消費者共用一臺計算機,這意味着當用戶B使用計算機時,可能會出現針對用戶A的廣告。這難道還是智能廣告嗎?

  4、“搜索廣告”搜不到

  很多CMO擅長電視和平面媒體廣告宣傳,但對於搜索營銷並沒有太深刻的理解。總而言之,搜索引擎營銷並不能帶動需求,而只能響應需求。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品牌無法吸引用戶的興趣,搜索營銷也就失去了意義。此外,你的競爭對手可以利用你的失敗,出臺針對性的策略,搶走本應屬於你的注意力。

  5、“視頻廣告”很可笑

  一些服務提供商借鑑電視廣告的模式,在用戶觀看視頻前先播放若干時間的廣告。這一模式從表面看來可行,但實際上卻很可笑。原因很簡單,很多用戶使用計算機時都會選擇靜音,以避免同事聽到聲音。而且在計算機播放視頻廣告時,大多數用戶都不會觀看,而是進行其它操作。除非你的廣告本身具有吸引人的視覺元素,否則購買視頻廣告純粹是浪費錢。

  6、“人力搜索”難普及

  搜索引擎之所以迅速普及,是因爲它可以自動地幫助人們查找信息,使人們從繁重的工作中解脫出來。目錄現在當然還有一定用途,特別是在垂直領域,但“人力搜索引擎”卻實在是一個拙劣的想法。如果這一概念被風險投資者、廣告客戶、科技媒體、甚至企業CMO所接受,那簡直是一個奇蹟。

  7、進軍傳統廣告失敗

  憑藉強大的搜索引擎,谷歌成爲了全球領先的網絡廣告巨頭。但是,在搜索和上下文廣告領域獲得成功,並不意味着谷歌在平面和廣播廣告市場也有優勢。到目前爲止,谷歌在非搜索媒體領域還未獲得成功。儘管谷歌目前還沒有放棄的跡象,但這種做法更像是唐吉訶德攻擊那個著名的風車。

  8、“目標廣告”有隱憂

  目前約有30%的互聯網用戶經常刪除存儲在計算機中的網絡訪問記錄,但隨着更多人認識到網絡隱私的重要性,這一比例將會大幅增長。CMO必須認識到,目標廣告存在隱憂。

  9、TWITTER很煩人

  很難想象會有哪個網站比TWITTER更煩人,更沒有意義。每次發送140個字符,向所有人報告自己一天的行動,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又有誰認爲那些不經過大腦思考的信息(例如“我正在吃桔子”、“我想要一個Mac)能幫助TWITTER成爲一個有效的廣告平臺?

  10、“移動營銷”質量次

  移動營銷環境在質量上難以同網絡媒體相比,因爲用戶使用網絡媒體時的狀態相對容易預測(例如觀看視頻或瀏覽內容),但使用移動設備時的狀態卻難以預測。如果他們正在從事重要的工作,將很難接受移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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