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都有類似限定,在競爭中投標人或經營者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或銷售商品。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的相關法規也賦予了評標委員會的審覈權利:如發現可能低於成本價投標的情況,可要求投標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在採購領域各層級法律法規中,雖然對低於成本報價進行了限制,但如何判斷與取證沒有明確和細化。遇到明顯低於成本價的情況,由於缺乏對成本的判別方法和標準,評審委員會很難做出認定。評委如何判斷供應商的報價低於企業個別成本?需要投標人提供哪些成本證明材料?這些問題常常遇到,卻找不到合適的應對辦法,給許多評委和招標人造成了不少困擾。面對成本判定難局,無視躲避會放任違規現象不斷出現,簡單武斷則又會導致質疑增加、效率降低,那麼能否找到判別成本價的有效方法呢?

筆者認爲,解決這一難題還是有章可循。對於IT項目,可結合本行業的技術特點,從貨物、服務兩類成本分別進行梳理,在招標、投標兩個環節分步提出要求,將彙總的估算成本與供應商報價對比,即可判斷投標價是否低於供應商的個別成本。

成本有多種分類方式,本文主要從IT項目評審角度出發,以方便評委描述和投標人提供成本證明材料爲側重點,提供一種判別成本價的思路,供大家參考。

IT產品和服務成本是生產商的成本

採購的內容通常可分爲工程、貨物與服務,而工程也可看作是貨物與服務的集成。IT項目也不例外,採購內容主要包括軟硬件產品等貨物和軟件開發、系統集成等服務。考慮投標人的成本,就是考慮IT產品或IT服務的成本。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成本應該是競標產品生產商的成本,不是代理商的成本。代理商不直接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只清楚自身的採購成本,並不直接掌握製造成本的相關數據。面對評委提出的成本澄清要求,代理商提供的成本證明是無效的,只有製造商或服務提供商的證明才能作爲衡量真實成本的依據。

傳統IT服務應考慮人工成本

傳統IT服務主要包括定製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信息化項目監理、系統運維服務等。此類IT項目裏雖然也有生產資料折舊等其它成本,但主要是人工成本。以評標角度,判斷IT服務的成本,主要是看投標人報價是否低於提供服務所需的人工成本。

IT服務的人工成本就是供應商員工爲本項目所投入的勞動成本,計量單位一般爲人日、人月或人年。人工成本主要包括工資、五險一金、差旅費、公攤費用等,供應商員工的人月成本一般可按月工資的1.5倍—2倍進行估算。

爲了更便捷地判定成本,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可以讓投標人在分項報價表中,用此類計量單位給出報價。例如軟件開發項目,可要求對應系統中每個功能模塊給出人月報價和人月數,兩者相乘即爲此模塊的報價。

在評審階段,評委可從人工成本和投入時間這兩個參數來評估報價是否低於成本。一是根據業界普遍人工成本進行估算,評估人工成本報價是否過低。例如一線城市的開發工程師人月平均報價如果低於8000元,就有低於成本的可能。二是根據IT服務的具體內容,分析預計要投入的時間是否可滿足項目進度和建設要求,這方面要發揮專家技術業務的特長,根據具體項目特點進行判斷。

公有云服務應考慮租賃成本和運維成本

公有云服務的用戶不必自行採購和運維IT設備,就像用水電一樣使用供應商提供的雲資源與雲服務。雲服務並不是新興的IT應用,例如互聯網應用其實就是公有云服務。雲服務的層次包括基礎架構層(IaaS)、平臺服務層(PaaS)、軟件服務層(SaaS),後面層級的服務範圍包含了前面的層級。因此現階段判斷雲服務是否低於成本價時,建議可簡化爲計算基礎架構層服務的成本。

基礎架構層服務的成本主要包括雲線路、雲設備的租賃成本和雲硬件平臺的運維成本。雲線路租賃費用就是常見的寬帶租賃費,隨着社會信息化的普及,線路租賃費呈下降趨勢,但電信運營商也在提高軟硬件服務水平,其成本還是存在的。雲設備主要包括網絡設備、服務器、存儲及系統軟件等,也可以從虛擬化角度視爲CPU、內存和磁盤存儲空間。這些設備、配件及軟件雖然所有權屬於雲供應商,但服務期間會產生損耗、折舊或超出製造商服務期限,這些必然產生租賃成本。另外,雲服務設備放置在供應商的數據中心機房中,空調與設備供電、人工巡檢等也有運維成本。雖然成本是機房內所有云服務應用共同承擔,但根據項目硬件和機房硬件的比值,可以大概估算出單個雲服務的運維成本。

採購環節判斷公有云服務的成本,要從招標文件入手。採購人可以根據應用所需,在招標文件中估算CPU、內存、存儲等配件的需求數量,還可要求本項目提供雲線路的電信運營商,提供幾份近期含報價的線路接入案例。在投標評審環節,如評委認爲投標價可能低於成本,可要求供應商提供硬件設備或配件的折舊成本,必要時還可要求提供本項目硬件佔機房總體硬件規模的比值和機房總體運維成本,估算出的綜合成本與投標成本相比較,即可大體判斷成本是否過低。

IT產品應考慮研發成本和生產成本

IT產品包括硬件設備和軟件產品,其成本主要包含研發成本和生產成本,還有維護升級等成本,其中軟件產品以光盤或授權方式交付用戶,直接生產成本較低。從生產企業外部判斷產品的成本相對複雜,因爲研發成本覆蓋了產品的全生命週期,單件產品的成本只能在預估總體銷量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採購階段判斷軟件產品的成本,建議從人工成本着手。編制招標文件時,可要求軟件供貨商提供本產品研發團隊人員規模和當前主版本開發週期,服務團隊的人員規模,採購軟件產品年度銷量。評審階段發現投標價過低時,可要求投標人提供開發人員與服務人員的月平均工資。由於軟件產品主版本升級一般不超過3年,設定3年爲軟件產品的生命週期。根據以下公式可大致估算出單件軟件產品的人工成本:

IT硬件設備其實是硬件和軟件的組合。如果設備軟件功能非常關鍵,例如一體化備份設備,採購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可讓供貨商對設備的硬件和軟件分別報價。估算IT硬件產品的成本如要考慮研發和服務成本,可以參考以上的公式,另外也可簡化爲只估算配件及主要材料等生產成本。評標階段評委可要求報價過低的製造商提供組成硬件設備主要配件的進貨成本價彙總,例如存儲設備要求提供硬盤成本,將設備硬件配件成本彙總後,可對比報價判斷是否低於成本價。

綜上所述,採購人在編制IT項目招標文件時,可根據項目特點,讓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與成本相關的描述;在評審階段如發現報價過低,評委可要求供應商按照投標文件的內容,提供相應類型的成本說明;供應商依照招標文件成本方面要求,可以對成本澄清要求提前準備,提升響應效率,報價不低於成本的意識也會加強。

從提出建議到逐步實踐,再從具體實踐到業內共識,在法律精神的指引下,通過採購業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必將能夠營造出良好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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