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前端工程師應該掌握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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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ss的優先級


   在講CSS優先級之前,我們得要了解什麼是CSS,CSS是用來做什麼的。簡單說來,CSS是層疊樣式表(Cascading Style Sheets)的簡稱。它的規範代表了互聯網歷史上一個獨特的發展階段。現在對於從事網頁製作的朋友來說,應該很少沒有聽說過CSS了,因爲在製作網頁過程中我們經常需要用到。我們能通過CSS爲文檔設置豐富且易於修改的外觀,以減輕網頁製作者的工作負擔,從而減輕製作及後期維護的代價。


  其實現在還來講CSS是什麼,CSS有什麼作用完全是多餘的,相信從事網頁製作的朋友都已經或多或少的接觸過了。言歸正傳,開始進入今天的話題。


  一、什麼是CSS優先級?


  所謂CSS優先級,即是指CSS樣式在瀏覽器中被解析的先後順序。


  二、CSS優先級規則


  既然樣式有優先級,那麼就會有一個規則來約定這個優先級,而這個“規則”就是本次所需要講的重點。


  樣式表中的特殊性描述了不同規則的相對權重,它的基本規則是:


  1、統計選擇符中的ID屬性個數。


  2、統計選擇符中的CLASS屬性個數。


  3、統計選擇符中的HTML標記名個數。


  最後,按正確的順序寫出三個數字,不要加空格或逗號,得到一個三位數(css2.1是用4位數表示)。( 注意,你需要把數字轉換成一個以三個數字結尾的更大的數)。相應於選擇符的最終數字列表可以很容易確定較高數字特性凌駕於較低數字的。


  例如:


  1、每個ID選擇符(#someid),加 0,1,0,0。


  2、每個class選擇符(.someclass)、每個屬性選擇符(形如[attr=value]等)、每個僞類(形如:hover等)加0,0,1,0。


  3、每個元素或僞元素(:firstchild)等,加0,0,0,1。


  4、其它選擇符包括全局選擇符*,加0,0,0,0。相當於沒加,不過這也是一種specificity,後面會解釋。


  三、特性分類的選擇符列表


  通過上面,就可以很簡單的看出,HTML標記的權重是1,CLASS的權重是10,ID的權重是100,繼承的權重爲0(後面會講到)。


  按這些規則將數字符串逐位相加,就得到最終的權重,然後在比較取捨時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逐位比較。


  優先級問題其實就是一個衝突解決的問題,當同一個元素(內容)被CSS選擇符選中時,就要按照優先級取捨不同的CSS規則,這其中涉及到的問題其實很多。


  說到這裏,我們不得不說一下CSS的繼承性。


  四、CSS的繼承性


  4.1 繼承的表現


  繼承是CSS的一個主要特徵,它是依賴於祖先-後代的關係的。繼承是一種機制,它允許樣式不僅可以應用於某個特定的元素,還可以應用於它的後代。例如一個BODY定義了的顏色值也會應用到段落的文本中。


  這段代碼的應用結果是:“CSS繼承性的測試”這段話是紅顏色的,“繼承性”幾個字由於應用了標籤,所以是粗體。很顯然,這段文字都繼承了由body {color:#f00;}樣式定義的顏色。這也就是爲什麼說繼承性是CSS的一部分。


  然而CSS繼承性的權重是非常低的,是比普通元素的權重還要低的0。


  4.2 繼承的侷限性


  繼承是CSS重要的一部分,我們甚至不用去考慮它爲什麼能夠這樣,但CSS繼承也是有限制的。


  有一些屬性不能被繼承,如:border, margin, padding, background等。


  五、附加說明


  1、文內的樣式優先級爲1,0,0,0,所以始終高於外部定義。這裏文內樣式指形如div style="color:red>blah</div>的樣式,而外部定義指經由<link>或<style& gt;卷標定義的規則。


  2、有!important聲明的規則高於一切。


  3、如果!important聲明衝突,則比較優先權。


  4、如果優先權一樣,則按照在源碼中出現的順序決定,後來者居上。


  5、由繼承而得到的樣式沒有specificity的計算,它低於一切其它規則(比如全局選擇符*定義的規則)。


  6、關於經由@import加載的外部樣式,由於@import必須出現在所有其它規則定義之前(如不是,則瀏覽器應該忽略之),所以按照後來居上原則,一般優先權衝突時是佔下風的。


  還需要說一下,IE是可以識別位置錯誤的@import的,但無論@import在什麼地方,它都認爲是位於所有其它規則定義之前的,這可能會引發一些誤會。


  優先權問題看起來簡單,但背後還是有非常複雜的機制,在實際應用中需要多多留意。


二、js中apply和call方法有什麼不同。


  如果沒接觸過動態語言,以編譯型語言的思維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將會有種神奇而怪異的感覺,因爲意識上往往不可能的事偏偏就發生了,甚至覺得不可理喻.如果在學JavaScript這自由而變幻無窮的語言過程中遇到這種感覺,那麼就從現在形始,請放下的您的”偏見”,因爲這對您來說絕對是一片新大陸。


好,言歸正傳,先理解JavaScrtipt動態變換運行時上下文特性,這種特性主要就體現在apply, call兩個方法的運用上.


區分apply,call就一句話,


call, apply都屬於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因爲屬於Function.prototype,所以每個Function對象實例,也就是每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既然作爲方法的屬性,那它們的使用就當然是針對方法的了.這兩個方法是容易混淆的,因爲它們的作用一樣,只是使用方式不同.


相同點:兩個方法產生的作用是完全一樣的


不同點:方法傳遞的參數不同


那什麼是方法產生的作用,方法傳遞的參數是什麼呢?


我們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開分析.


foo是一個方法,this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arg1, arg2, arg3是傳給foo方法的參數.這裏所謂的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 如果有面向對象的編程基礎,那很好理解,就是在類實例化後對象中的this.


在JavaScript中,代碼總是有一個上下文對象,代碼處理該對象之內. 上下文對象是通過this變量來體現的, 這個this變量永遠指向當前代碼所處的對象中.


可見,A, B類都有一個message屬性(面向對象中所說的成員),A有獲取消息的getMessage方法,B有設置消息的setMessage方法,下面來顯示call的威力.


  //創建一個B類實例對象


var b = new B();


//給對象a動態指派b的setMessage方法,注意,a本身是沒有這方法的!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下面將顯示"a的消息"


alert(a.getMessage());


//給對象b動態指派a的getMessage方法,注意,b本身也是沒有這方法的! 


 這就是動態語言 JavaScript call的威力所在!


簡直是”無中生有”,對象的方法可以任意指派,而對象本身一直都是沒有這方法的,注意是指派,通俗點就是,方法是借給另一個對象的調用去完成任務,原理上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對象改變了.


所以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就等於用a作執行時上下文對象調用b對象的setMessage方法,而這過程中與b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用等效於a.setMessage( “a的消息”);


因爲apply與call產生的作用是一樣的,可以說


call, apply作用就是借用別人的方法來調用,就像調用自己的一樣.


好,理解了call, apply相同處—–作用後,再來看看它們的區別,看過上面例子,相信您大概知道了.


從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等效於 a.setMessage( “a的消息”) 可以看出, “a的消息”在call中作爲一個參數傳遞,


那麼在apply中是怎麼表示的呢,直接解釋說不清楚,apply要結合應用場景才一目瞭然.我們來設計一個應用場景:


05 //用call方式借用print,參數顯式打散傳遞 


06 print.call(this, a, b, c, d); 


07 //用apply方式借用print, 參數作爲一個數組傳遞, 


08 //這裏直接用JavaScript方法內本身有的arguments數組 


09 print.apply(this, arguments); 


10 //或者封裝成數組 


11 print.apply(this, [a, b, c, d]); 


12 } 


13 //下面將顯示”背光腳本” 


14 example(”背” , “光” , “腳”, “本”); 


在這場景中, example方法內,a, b, c, d作爲方法傳遞的參數, 方法分別運用了apply, call去借print方法來調用,


最後一句由於直接調用example方法, 所以在該方法中的上下文對象this就是window對象.


所以,call, apply方法它們除了第一個參數,即執行時上下文對象相同外,call方法的其它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而apply就兩個參數,第二個參數爲一個數組傳遞.所以可以說成


call, apply方法區別是,從第二個參數起, call方法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 而apply直接將這些參數放到一個數組中再傳遞, 最後借用方法的參數列表是一樣的.


應用場景:


當參數明確時可用call, 當參數不明確時可用apply給合arguments


1 //例 


2 print.call(window, “背” , “光” , “腳”, “本”); 


3 //foo參數可能爲多個 


4 function foo(){ 


5 print.apply(window, arguments); 


6 }


三、如何用js獲取網頁文件中的div。


本文介紹一下使用js獲取div內容,兼容各瀏覽器。


上面的標籤在這幾鍾基於兩種瀏覽器的內核的瀏覽器,這幾種方法是不兼容的。下面是解決方案


兼容火狐ie的js 獲取div的內容 


用來獲取瀏覽器的名稱,第一句話的意思就是當獲取到的瀏覽器的名稱中帶有Explorer。 


涉及項。該整數值指出在 String 對象內開始查找的索引。如果省略,則從字符串的開始處查找。 


indexOf 方法返回一個整數值,指出 String 對象內子字符串的開始位置。如果沒有找到子字符串,則返回 -1。


四、常見的瀏覽器有幾種?如何來解決瀏覽器不兼容的問題。(列舉10例)。


常見的瀏覽器:IE  火狐  麥拓  傲遊  騰訊TT   Mozilla。


一、 Comments 區別IE和w3c的方法


四、 實現文本自動換行


1. IE中解決方法


word-wrap:break-word;


word-break:break-all;


注:在要換行的內容相應的單元格或者DIV里加入,如:


注:以上腳本放在</head>前面。調用時如下寫法:


? 同個頁面單處調用:


注:把應用的JS寫在</div>後面,其中60表示一行要顯示多少字字符,注意多個調用時ID的相應變化,不能同一個ID名稱,應用上面的方法後IE也會是按設定的字符數換行,但是IE裏面支持自動換行,所以只要判斷一下是否爲IE,如果不是IE就不要輸出上面的。


這段JS,如果不是就要輸出。


五、 !important


隨着IE7對!important的支持, !important 方法現在只針對IE6的HACK.(注意寫法.記得該聲明位置需要提前.)


? 垂直居中.將 line-height 設置爲 當前 div 相同的高度, 再通過 vertical-align: middle.( 注意內容不要換行.)


? 水平居中. margin: 0 auto;(當然不是萬能)


3. 給 a 標籤內內容加上 樣式, 需要設置 display: block;(常見於導航)


4. FF 和 IE 對 BOX 理解的差異導致相差 2px 的還有設爲 float的div在IE下 margin加倍等問題.


5. ul 標籤在 FF 下面默認有 list-style 和 padding。最好事先聲明, 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常見於導航標籤和內容列表)


6. 作爲外部 wrapper 的 div 不要定死高度, 最好還加上 overflow: hidden。以達到高度自適應.


7. 關於手形光標使用 cursor: pointer,而hand 只適用於 IE。



八、 控制網頁背景在IE和Firefox中顯示不同顏色。


雖然實際網頁很少這樣製作,但這是體驗CSS Hack控制能力的一個簡單明瞭的好例子。


注: 


? IE6可識別*,但無法識別!important 


? IE7可識別*,也可識別!important 


? Firefox無法識別*,但可識別!important 


注: 


? IE6可識別*和下劃線”_” 


? IE7可識別*,無法識別下劃線”_” 


? Firefox無法識別*或下劃線”_” 


九、 控制網頁頁面寬度。使網頁在IE中寬度爲400px,在Firefox中寬度爲700px 


注: 


? IE可識別”+” 


? Firefox無法識別”+” 


3.控制網頁頁面高度。使網頁在IE6中高度爲50px,在IE7或IE6中高度爲100px,在Firefox中高度爲300px 


注:


? IE6可識別下劃線”_”


? IE6和IE7可識別*


? IE7無法識別下劃線”_”


? Firefox無法識別”*或下劃線”_” 


? IE的if條件Hack 


十、 IE的if條件Hack


可以讓IE區別於其它瀏覽器和IE個版本之間的瀏覽器,它利用…這樣的語法讓IE瀏覽器對其進行解析,屬於IE瀏覽器專有。 

if lte IE 7]> Only IE 7 <![endif]--> 僅IE7可識別


說明 :


? gt:  greater than,選擇條件版本以上版本,不包含條件版本


? lt:  less than,選擇條件版本以下版本,不包含條件版本


? gte: greater than or equal,選擇條件版本以上版本,包含條件版本


? lte : less than or equal,選擇條件版本以下版本,包含條件版本


? !: (選擇條件版本以外所有版本,無論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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