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ng Logical.....

     充電時發現書《簡單邏輯學》很有閱讀價值,於是將其中的經典摘錄下來以共享....

爲什麼要學邏輯學?我們生活中各個方面都體現邏輯學的重要性,看來邏輯學不僅是一門科學,是一門藝術,更是指引我們正確思考,有價值生活的方向標。


    不成熟是邏輯能力下降的表現,無論是工作,學習,生活我們都需要時刻保持清晰高效的思考,今天就來探探我們的邏輯潛能吧~

    非邏輯思維的來源(推理中的錯誤可能僅僅是個意外,或者說的更嚴肅點,是粗心的結果。


思想準備階段:

    學習邏輯學首先需要我們對語言保持高度敏感,並掌握有效運用的技巧,因爲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另外我們要對身處其中的世界保持正確的認識,因爲邏輯來源於現實,最後我們要深刻理解主觀認識與客觀存在相互作用的方式,因爲邏輯反映現實。

 

   邏輯是智慧的開端,而不是終點。-倫納德 尼莫伊(好萊塢著名導演,演員。。)

 

1. 全神貫注-許多錯誤的產生都源於我們不夠集中,必須對此特殊性保持敏感。學會觀察,關注細節,不要對周邊的事物漠然處之,用心去看,不因事小而疏忽。

2. 確認事實-事件由事物組成,或是由事物的表現形式組成。如果要確認是否存在需實地考察。一種是直接觀察,另一種不用親自目睹,通過間接方法證明(大多數情況下),eg:從值得信賴的人口中獲得。

3. 觀念與其對象-大腦中對每個觀念都源於對事物的描摹,真實存在的事物卻獨立於觀念之外。正確觀念忠實的反映其對象的客觀秩序,與之相反,錯誤觀念則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表達。

4. 留意觀念的來源-與事物接觸得越多,對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對他理解越深刻,觀念就越清晰。越是忽略觀念的客觀根源,觀念就會變得越不可靠。如果超過一定限度,將會看到外部世界只是大腦的創作品,而非世界本身的面貌,觀念將與世界脫節。eg:"牛頭馬面"只是我們大腦刻畫出來的,不是客觀事實的反映。

5.觀念聯繫事實-人類認知的3部分:客觀存在的事物,事物在大腦中的反映,我們爲其創造語言,借之我們才能與他人交流。簡單觀念很容易理解,複雜觀念指那些與客觀事物並非一一對應的觀念。eg:民主,潛意識上算明確具體的觀念,可聯繫到客觀世界中。要堅持正確的觀念,遠離錯誤觀念。

6.將觀念付諸語言-語言要忠實表達出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從而使我們的溝通有堅實的事實基礎。

7.有效溝通-邏輯學中陳述有其特定的涵義,它在語言上的特定表達方式,只針對可以做出真假判斷的命題。詞語被稱爲語言的基石,而邏輯的基石是命題。思維混亂不可能帶來有效溝通,會經常詞不達意;遵循不要想當然地認爲你的聽衆會領悟你沒有直接表達的意思的原則,可以減少這種混亂的發生。另外一點要說完整的句子,其次就是不要將主觀看法當做客觀事實。還有最好不要使用雙重否定,再個好的建議是,根據對象選擇合適的語言。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義的語言-避免產生歧義的方法是讓你所運用的詞語儘可能有針對性的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讀者或聽衆不用費心去猜測你所說的到底是什麼。

9.避免閃避式語言-儘量直抒胸臆,降低聽衆對你所表達意思產生誤解的可能性。這並不是在建議你要口無遮攔,需要將簡練與優雅完美結合。委婉很重要但是不要讓委婉的語言成爲信息的缺漏。

10.真相-真相是我們所努力的意義所在。兩種基本形態,一爲本體真相,一爲邏輯真相。決定命題真假的依據是現實情況,而邏輯真相是建立在本體真相的基礎之上的。

 

   語言邏輯應該以事實邏輯爲基礎。-路易斯 D 布蘭代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邏輯學的基本原理[不證自明]:

同一律 蘋果就是蘋果,不可能是梨子

排中律 要麼是,要麼否,不存在中間狀態

充足理由律 解釋存在方式的由來 

矛盾律 不可是這樣,又不可不是這樣


灰色地帶及人爲的灰色地帶

分不出黑白分明的情況,負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況確認爲負面


萬物終有其根源

每一個原因與其結果之間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處。當面對眼前的結果或許不能直接知道產生結果的原因,但可以得到關於結果的間接知識,通過評估結果的性質推出原因的部分特性。


對原因的探尋不要半途而廢

尋根源就是在找直接原因,對於要做的事情,我們總是想着最快的,一勞永逸的方法解決,其實問題的根源在嘲笑我們


區分原因

問題存在的原因有動力因,目的因,質料因,形式因;不是所有類型的原因都可應用因果關係分析;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按照“四因論”來分析。例如一個數學觀念是沒有質料因的,因爲思想觀念都是非實質的存在。


定義術語

第一步,將要定義的術語放在最相近的類別當中,第二確定其與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命題

 直言命題 最有效的論證,清楚明確地告訴我們事物的真相是什麼

 普通命題 分全稱命題和特稱命題,全稱意味着"所有的","每個",特稱命題意味着的"一些","部分", 單稱命題和全稱命題是對立的。盡力精確陳述你的命題


     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要親眼見到或聽過大西洋或尼亞加拉大瀑布,他從一滴水中就能推測出它們存在的可能性(阿瑟*柯南 英國偵探小說家)


邏輯推理(邏輯推理的具體表現形式是論證

1. 建立一個論證 論證由命題組成,推理所關注的觀點由命題來表達。論證是錯綜複雜的-每個論證又兩個基本要素組成-前臺和結論;或者稱一個支持性命題和一個被證明的命題。需要注意的是需保證這個前提可以得出最終正確的結論。

   a. 從全稱到特稱根據結論的必然可推出論證成立,但是從特稱到全稱根據結論不一定能推出結論成立;因爲這就是所謂的不可"以偏概全". 前提對結論來說必須是充分的,要保證結論包含的範圍完全落在前   提的範圍之內。

   b. 斷言 斷言是將謂項附着於主項的觀念聯結過程。判斷斷言是否爲真的依據是看主項和謂項是否相輔相成,是否真的反映真實的聯繫。

   c. 否定命題 肯定命題將不同觀念聯結起來,否定命題完全隔斷觀念之間的聯結;命題的真假與它是肯定的或是    否定的沒有關係。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如果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都能同樣清晰的說明同一個事物,最好    是選擇肯定結構的命題

   d. 比較 如果一個判斷所揭示的觀念之間的聯繫真實反映了客觀世界中的關係,那它就是正確的;當我們比較兩   個事物時會發現它們或者完全相似,或者截然不同,或是部分相似。發現相似不同永遠沒有一個完美的平衡   點;另外 如果一個主要特性被遺漏,那麼即使有大量相似的其他特性,也不能做出可靠的比較結論。


   e. 比較和論證 以比較爲基礎的類比論證;正確論證-爲使論證正確有力,必須關注其事實(內容)和形式(結構)。三段論:通過觀點的聯繫可推導出結論,推理的依據首先要確定某一部分是屬於整體的,然後得出某一部分的組成成員也是屬於整體的。每一個M都是P,每一個S都是M,所以每一個S都是P。M代表中項,P是大項,S代表小項,中項是搭建起聯結大項和小項的橋樑。聯言論證(象徵性表示A*B A,B都是完整的命題。A->B);選言論證(AvB 不能同時爲真,兩者選一,但必須有個前提是真的);條件論證(一個聯言命題和一個選言命題構成一個複合命題,條件論證的要點是大前提A->B告訴我們如果A[無論它是什麼]成立,那麼B也必然成立。)


   f. 前提的真實性,相關性 必須有正確的內容,二是必須有合理的結構。如果前提不能有效的支撐結論,前提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g. 事實命題,價值命題 評判價值命題穩固的標準,是它與建立起它的客觀事物的關聯程度。價值命題所依附的客觀事物越是廣闊堅固


   論證結構 前提正確,結構錯誤同樣是錯誤的結論;論證中的兩個前提命題都是肯定的,而且兩個前提的中項都是謂項。肯定命題中謂項的重要性質:通常是特稱(或者不周延),永遠不會是全稱(或是周延)。結論可能性的高低取決於前提聯繫的緊密程度

(1.1).結論必須反映前提的量 這個量是指全稱或特稱,命題的量取決於它的主項。兩個特稱的前提不能得出確定的結論;肯定命題謂項特點 特稱不周延

(1.2)結論必須反映前提的質 這個質是指肯定或是否定 一個不周延的中項不能起到有效聯結大項和小項的作用。


h. 歸納論證 演繹論證得出的是必然性結論,而歸納論證只能得出可能性結論 演繹論證的基本原理是從一個我們知道爲真的命題(大前提)開始,經過抽絲剝繭的分析(通過小前提到結論)得出原始命題後隱含的是什麼..... 歸納論證的前提是一個由特稱命題組合而成的系列證據。以整體中的某一部分爲樣本來做研究以此代表整體


2. 評定論證  論證展現的是推理的核心-推理的過程;在最簡單的形式裏,它使我們從一個觀點出發並接受另一個觀點. 首先要確定要評定的論證是否是一個真正的論證。只有證據充足的命題可以得出結論。然後檢查前提與結論的關聯性,論證結構是否合理,前提和結論之間是否有橋樑搭建,最後結論的真實來源前提信息的真實,可靠程度,取決於客觀規律的反映程度


3. 構造一個論證 首先要確定基本要素前提和結論,前提的真實性,另外前提最好是清晰,合適的語言,並選擇適合於你的聽衆,給予結論最大的限度的直接支持的前提纔是相關前提。

 

  歷史使人明智;詩詞使人靈秀;數學使人周密;自然哲學使人深刻;倫理使人莊重;邏輯修辭學使人善辯。(培根,英國哲學家)

  

        邏輯並不滿足於斷言,它毫不理會權威的見解,衆人的成見,更不理會死人的迷信(英格索爾,美國律師)

 

1. 懷疑論 勿將懷疑永久化,選擇性的懷疑,合理的質疑

2. 逃避性不可知論 既不否定真相的存在,也不認爲它可望而不可即。如果我們對某個事物所知有限,不能做出確定的判斷,那就應該尊重事實。

3. 玩世不恭的樂觀主義,眼界狹窄。推卸應該承擔的責任是道德淪喪,而忍受一切則會使一切變得沒有意義;合   理的設定研究範圍,以便節省時間和精力

4. 情緒越緊張,清晰思維,冷靜行動的難度就越大;永遠不要直接調動人們的情感,要努力使人們自己發現真相

5. 論證不是爭吵 論證的目的是發現真相,爭吵的目的是擊敗你的對手

6. 真誠是正確推理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真誠不能將謬誤變成真相,人要真誠,然而人更要正確。

7. 邏輯-生於常識,高於常識

8. 形式謬誤和非形式謬誤

   否定前件,肯定後件;偷換概念-一個建立在多義詞基礎上的前提,結論一定不成立

   竊取論題 把有待證明的觀點當做不證自明的前提條件。

9. 虛假假設 評判假設的一個基本標準是:命題不能違反矛盾律

10. 誤用傳統 習慣對我們生活產生重大影響,如果不分析實際上是否值得就遵循習慣做事,我們就會成爲習慣的奴隸

11. 以暴易暴 先例不能爲未來的行爲提供有效的支持,已經完成的行爲只有歷史意義

12. 民主謬誤或者濫用專家意見 大多數認爲x是正確的

13. 質的量化 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的來衡量,或許我們可以說最重要的事物都不能

14. 以出身論英雄,以先後論因果

15. 止於分析 光分析不夠,還要重新組合分析

16. 分類錯誤,混淆視聽,以笑飾非,以淚掩過

17. 無力反駁不算證明;兩難陷阱;功利誤導;簡化推理 

  

   同正確推理一樣,錯誤的推理也是可能的,這個事實是建立邏輯學實踐論的基礎(查爾斯 桑德斯皮爾斯 美國哲學家、邏輯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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