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備考攻略:議論文中兩大論證方法

考生在作答申論作文時,在明確主題和立意之後,下一步是緊扣文章立意展開論證。從文章評閱和平日批改情況看,許多考生無法恰當或綜合運用議論文中常見的一些論證方式,所以導致寫出的議論文說理不透,蜻蜓點水,觀點模糊不清。

下面給考生們介紹兩種在議論文寫作時常用的較爲好用的論證方法。

第一,例證法

也被稱爲事例論證,是通過令人信服的經典案例證明自身論點正確的一種方法。是議論文寫作中最爲常見的一種論證方式。“事實勝於雄辯”,在典型的事例面前,所要闡述的道理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要充分利用例證法,考生們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選擇典型的、確鑿的、有影響力的例子。

其次,對事例的敘述應簡明扼要,不可拖泥帶水,面面俱到。

在此,事例不能單一狹隘,應豐富光刻,點面結合,古今中外相互輝映。

最後,列舉事例後應尖端分析,不可將例證法變爲事例,不可有例無證。

第二,引證法

通過引用名人名言、古文名句、與科學規律相關的俗語諺語警句以證明自身觀點正確可信的一種論證方式。

引證法在申論考試考場上或平日練筆中出現的頻率僅在例證法之後。由於引證法使用的都是公認的思考結晶,可以深刻反映事物本質並已被無數事實真行,所以具備不可撼動的說服力。

首先,引用的名言警句等必須具備較強的針對性。

其次,應簡潔,不能過多。

最後,應注意直接引用和間接引用之間的區別。直接引用務求文字、甚至標點均準確無誤;間接引用只須述其大意,但要注意人稱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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