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註明來源,就是違反契約
“使用開源的代碼,要遵循開源組織的協議。”中科院計算所研究員包雲崗告訴科技日報記者,“以著名的開源組織阿帕奇的協議爲例,一是使用者要將協議留在代碼裏面,不能刪掉;二是修改了代碼的話,也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說明,不能‘抹掉幾行就全部當成自己的’;三是基於源代碼做了擴展,也應該把協議附上去。”
紅芯基於的Chromium開源代碼遵循BSD協議——你可以自由使用,或二次開發爲專有軟件,但你的代碼中必須要帶上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BSD協議要求尊重代碼作者的著作權。
包雲崗說:“紅芯最大的問題在於違反了這個契約。儘管並沒有針對開源的法律,但全世界幾千萬程序員一直都按照這個契約來做事,大家自然不贊同紅芯的做法。”
事實上,國內使用Chromium源代碼的瀏覽器還有搜狗、360等等,這些瀏覽器都遵循了開源協議,做出了聲明。
“在此次事件中,紅芯是否尊重它自以爲‘踩在腳下’的Chrome呢?顯然,並沒有。”知乎用戶“宋拓”評論說:“在我們程序員眼裏,繼承Chrome的應該是Chrome的子類。紅芯這個子類繼承Chrome的方式並不是聲明,而是copy。”
源自:科技日報再評紅芯造假:不要站巨人肩膀上蹬鼻子上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