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機構違規已成常態 盛付通再次被央行處罰

9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公佈了一張新罰單,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下稱“盛付通”)因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警告及罰款人民幣4萬元。

據移動支付網瞭解,盛付通成立於2008年6月13日,註冊資本爲2.5億元。2011年5月3日便獲得央行批下的支付牌照,彼時業務類型僅爲互聯網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於線上直接消費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時隔不過一年多,便又獲得央行許可,拓展了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等三個支付業務類型。並且,還在2016年5月3日順利完成續展。

可以看出盛付通在業務能力方面是得到央行認可的,但近幾年,盛付通時不時便被曝出違規行爲,理所當然地成爲了罰單榜上的常客。

在今年3月份盛付通就曾因涉嫌香港華譽環亞外匯平臺黃金投資詐騙案,被多名用戶聯名舉報其存在違規提供支付通道。

同年6月底,盛付通就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而被國家外匯局罰款62.5萬元,是當時同時被罰的三家支付機構中被處罰得最嚴重的一家。

而在2017年,盛付通更是因違反支付條例多次被央行處罰。

2017年1月,盛付通湖南分公司因“商戶實名制度落實不到位,變造交易信息,本地化經營管理責任不到位,收單結算賬戶設置不合規”遭央行長沙中心支行處6萬元罰款。

2017年8月,盛付通公司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遭央行上海分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9.33萬元,並處以罰款人民幣59.33萬元,共計人民幣118.66萬元。

2017年12月,盛付通石家莊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罰款4萬元。同月,盛付通黑龍江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制度規定被處以6萬元罰款。

……

隨着監管趨嚴,支付機構被罰已成常態,但是如何整頓自身違規業務纔是支付機構現階段所要做的。並且,96費改兩年了,支付機構更不應在違規的邊緣遊離,轉型纔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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