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大數據的運營

1、政務大數據運營的根本宗旨是有益於民

政務大數據的本質就是“政務”本身,政務大數據的運營從某種角度來看是一種政務工作模式。對政務大數據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數據、不是算法、更不是應用場景,而是干係人(相關各方)認可的、可以感受到的價值,也是提供者所能獲得的綜合收益。簡言之,政務大數據首先要服務於人民百姓並對之有益,其價值最終還是要根本上去解決應用問題,而非製造新問題。政務大數據在運營過程中,無可迴避的是以“政務互聯網+”爲特徵的智慧政務,有益於民是政務大數據運營的根本宗旨。

2、政務大數據的運營基礎在於服務提供能力建設

政務大數據的運營基礎在於服務提供能力建設,而這個服務提供能力,有賴於由政務互聯網+支撐的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政務互聯網+是連接政務系統到服務於民的實施路徑。無論是從業務架構還是從技術架構上來講,政務大數據與政務互聯網+緊密相連,兩者是不可分割的。“政務互聯網+”強調的是互聯網模式在政務領域中的應用,正好覆蓋政務對公民、企業的對外服務和對社會發展的宏觀治理。因此,互聯網+的政務是政府在行使職能過程中的對外“接口”,隨着相關技術的發展,這個“接口”的作用和價值會越來越大。

其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是政務服務的觸手可及:以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爲目標,“三網四庫十二金”在邏輯上要形成面向社會的“一網一庫一金”即“政務互聯網+”準直連需求側,讓公衆和企業得到“精準”和“便捷”的服務。

其次,要解決政務服務的協同、高效和創新:各級政府部門、各個行政機構更廣泛協同,更有效的提供“一站”式服務。這個“協同”不再僅僅是行政辦公自動化,而是這個政務服務提供流程和規程的再造,通過服務創新來提高政務服務的水平,來確保政務服務提供的高效。這個“一站”可以就在網上、就在雲端,“窗口”實體將只是一個重要補充而不再是主要途徑。“政務互聯網+”本身是“政務大數據”的重要生產者,也會是“政務大數據”服務的重要提供者。

3、政務大數據的運營本質上是其價值產生、傳遞和創新的過程

政務大數據的運營本質上是其價值產生、傳遞和創新的過程。政務大數據的運營模式也是服務於這三個過程的,可以將其歸納爲“一個核心、兩個支撐、兩個服務、兩個手段、一個目標”:個核心:指以“業務驅動”爲核心兩個支撐:指“業務支撐”和“運營支撐”兩個服務:指“外部服務”(對企業、對公民提供政務相關的數據服務)和“內部服務”(對各級政府機構、部門提供內部數據協同服務)兩個手段:指“數據規劃”(自頂向下)和“數據治理”(自底向上)一個目標:指“數據自治”(自我優化)這個終極目標。

政務大數據的運營是其價值的運營、而非資產的運營。政府數據開放是政務大數據需做好的當前要務,而非資產化。政務大數據的三個價值運營過程和八項運營要素共同構成政務大數據的運營模式。下面就政務大數據的 “一個核心、兩個支撐、兩個服務、兩個手段、一個目標”這八項構成要素:

業務驅動:是政務大數據運營的核心,所有政務大數據的運營過程和運營活動都是圍繞政務業務展開的。

業務支撐:是政務大數據運營的兩大支撐力量之一,重點實現政務業務本身的體系化、系統化,提供政務大數據運營的內容。

運營支撐:基於業務驅動,進行政務大數據的運營管理,實現業務服務的產品化和價值鏈管理。

外部服務:對企業、公民等服務對象提供政務相關的綜合數據服務,完成數據層面的G2B & G2C等政府對外服務。如醫療衛生、環境氣象、教育科研、戶籍人口、交通運輸、旅遊觀光等。

內部協同:橫向同級部門(管理職能域)之間、縱向各級部門(業務職能域)之間的數據傳遞、共享和協同。同時,也將包括城市、城區、園區、社區等的功能羣組的內部數據協同。

數據規劃:基於業務主題的政務大數據頂層設計、規劃是政務資源目錄制定,政務元數據、政務數據元相關標準制定的重要依據,也是政務大數據彰顯價值的原動力。

數據治理:是政務大數據運營準備的兩大手段之一,通過對元數據標準、數據元標準實現對數據採集質量的控制與保證過程,並通過主數據管理實現對綜合業務的支撐。

數據自治:隨着政務數據的積累、政務數據分析模型的演進,政務大數據一定會越來越擁有自學習能力,甚至擁有一定程度的智慧。

簡言之,政務大數據運營的本質是政務大數據價值的運營,業務驅動是其核心,數據自治是其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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