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真的是太難以捉摸!

愛情真的令人難以捉摸,往往難以盡如人心意,最常見的情況是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喜歡你的人你不喜歡。所以這時候你就需要做一個選擇,到底是選喜歡的人,還是選喜歡你的人?這大概就是關於對付出的選擇。選擇你喜歡的人,因爲你先喜歡上,所以會顯得略顯卑微,爲了你喜歡的人你願意做一切自己力所能及之事,這就意味着你在一直付出,只爲討你喜歡的人歡心,在這場感情中,加入對方沒有喜歡上你,你可能會是一直付出的那方。而選擇喜歡自己的人就會簡單很多,對方的心情大概會和你喜歡上一個人時的心情一樣,在感情中處於更卑微那方。因爲不喜歡,你可能並不太能理解對方的心情,對方的好對你而言可能會成爲一種負擔,如果你沒有那麼善良,你可能會覺得這理所當然,畢竟是對方自願付出,甚至你會覺得是對方擅自強加自以爲是的好意在你身上的,你只是迫不得已接受而已。當然,這種人應該是少數。

曾經的我就面臨這種選擇,我一直以爲自己應該會選擇後者,因爲比較輕鬆,自己不用付出太多,前者實在太辛苦,一直患得患失的那種心情讓人忐忑不安,所以,選擇後者自己會輕鬆很多,但實際上真的面對這個選擇我才知道這個選擇有多難。

曾經我有一個很喜歡的人,那種意氣相投,興趣愛好,性格想法之類的都很相似的人,我默默喜歡了他很久,一開始可能只是好感,中間一段時間那種感覺也漸漸淡過很多次,但是一旦他又主動找我我就會覺得很高興,然後死灰復燃。這種狀態持續了好多年,佔據了我的整個青春時期。他一直未曾明確表態,雖然偶爾會主動找我聊天之類的,但始終未曾表現一點喜歡的跡象,而那時的我誤以爲經常聯繫我就是喜歡,不說出口是因爲他和我一樣是個害羞的人。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真的很會自我安慰,真的就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我建議大家遇到這種事不要猶豫,越早表明心意越好,畢竟時間不等人。若是他沒有那種意思,趁早讓自己死心,早日尋找良人更好。當時的我就是不明白這種道理,也羞於向好友提起,更沒有鼓起勇氣告白,於是白白浪費了那麼多年,那是最美好的青春啊。現在想來,會有一點後悔,畢竟我在一件不會有結果的事上浪費了那麼多的時間精力,不過不後悔的地方就是至少曾經的我還喜歡過一個人,還有喜歡人的能力與勇氣,現在的我已經不會再喜歡上誰了,真的挺悲哀的。連喜歡這種能力我大概也喪失了。

後來的我還是勇敢的踏出了那一步,並不是想得到什麼,無非是,明明白白地說出來,徹徹底底的死心。再後來我選擇了喜歡我的那個人,或許並不是很喜歡,但比起我更加用心。我抱着試一試的態度去嘗試開始一段新感情,但最終以失敗告終。自己不喜歡,就做不到心心念念,做不到百依百順,相反,反而會在應付中覺得疲勞,最終,一方主動太多,累了,再也不想主動,而我也剛好覺得可能喘口氣,就這樣結束了這段感情。在這段感情裏,我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得不對,可能確實也是我做得不對,不冷不熱,有的時候還會覺得煩,這大概就是喜歡與不喜歡的區別吧。現在我會覺得有點對不起曾經喜歡我的那個人,我始終沒有喜歡上他,分手後反而覺得是種解脫。只是傷了他的心,但幸好結束得還算早,趁兩人都還沒深陷進去的時候結束,大概是我做得比較正確的事吧。我也不確定以後會不會後悔,但我也不想再勉強自己了。

所以說,愛情想要做到兩全其美真的很難,兩情相悅畢竟只是少數,更多的是單相思,求而不得。哪怕相愛的兩人,也會因爲種種原因分開,想一直在一起,一直幸福真的很難。所以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乃至於很多年輕人都不想再結婚了,而我就是這樣一個人。一方面,並不是不渴望幸福,只是覺得遇到一個那麼喜歡又合適的人真的太難了。另一方面,由於原生家庭的影響,也讓我不想結婚了。

再年輕點,沒見識過一些事以前,我對愛情,家庭也是心嚮往之的。但要摧毀這種想法太過輕而易舉,只要見識過那種醜陋不堪的場景之後,對一切都失去了興趣。現在的我一個人也過得很好,很自由,那就讓我繼續過這種想要的生活吧,人生苦短,需及時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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