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學習JAVA---學後的梳理】五、JAVA的核心所在

Java的核心

問渠哪得清如許,爲有源頭活水來...
語言的特性就是突出提示了它的核心關鍵所在。
衆所周知,Java語言是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那麼,對象是什麼。。。

1.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對象,即某一類事物的一個具體的實體。有着完全相同特徵的一羣對象即一類事物。所以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是:程序 = 對象 + 消息
對象的特徵分爲靜態特徵與動態特徵。
靜態特徵:指對象的外觀、性質、屬性等。動態特徵:指其具有的功能、行爲動作等。所以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語言將兩者分別抽象爲了:屬性與方法。所以在面向對象程序語言中,一個對象是由一組屬性和一組方法(其對屬性進行操作)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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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是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一組對象。類就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對象是具體的,所以由抽象的類實例化而來,就是調用類的構造方法後,獲得了一個對象。

1.1: 面向對象的語言特性

  • 封裝性:儘可能對外界公佈一個有限的界面,將細節隱藏,與其他對象的相互作用只通過該界面進行。
  • 繼承性:類之間的繼承、接口間的繼承。繼承的特徵有:

    1. 繼承關係是傳遞的。
    2. 它簡化了事物的描述,能清晰體現相關類間的層次結構關係。
    3. 提供軟件複用功能。
    4. 通過增強一致性來減少模塊間的接口和界面,大大增加程序的易維護性。
    5. 只能多重繼承(傳遞)。一個類只能一次繼承一個父類。
  • 多態性:Java語言存在多態的形式有,方法重載與成員方法覆寫,以及對象間的向上向下轉型

    • 方法的重載:針對於一個類中,相同名字的方法,返回類型可不同,只要重載的方法的參數列表不同,就是實現了該方法的重載。
    • 成員方法的覆寫:是針對父類與其子類。子類要想覆寫父類的方法,其只能修改方法內部的具體實現,其餘(如方法名、返回類型、參數列表)均不能更改

結束 2019年8月6日 18: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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