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程序設計(OOP)的基本概念
1.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是以對象爲基礎
以事件驅動對對象對事件進行處理的程序設計技術
一個應用程序設計可以分爲相互關聯的多個對象,並建立與這些對象相互關聯的事件過程,通過對象對所發生的事件產生的響應,執行相應的事件處理過程,最終引發事件數據及屬性的改變達到程序設計功能
2.
對象
世間萬物皆對象
3.
對象三要素(屬性
事件
方法)
屬性:是對象的特性,是描述對象的數據
事件:指對象能夠識別並做出反應的外部刺激
方法:就是系統設計好的,在編寫事件過程中可以使用的一些特殊程序,完成顯示,隱藏
移動對象
繪製圖形和打印等一系列操作
4.
屬性
事件
方法
三者的關係
三者間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但存在一些聯繫(如邏輯關係因果關係)
例1:給一個氫氣球打氣使它能夠飛起來
對象:氫氣球
事件:給氣球打氣這個外部刺激
屬性:氣球變大
方法:氣球向上移動
在不設置初始屬性的情況下,最先是以事件驅動對象進行處理
如果事先在屬性框改動初始屬性
例如:
在屬性框中修改caption屬性
運行過程是先運行初始屬性
再以事件驅動對象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