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中函數指針的使用

原文來自:http://www.upsdn.net/html/2004-11/40.html

關於C++中函數指針的使用(包含對typedef用法的討論)

(一)簡單的函數指針的應用。

//形式1:返回類型(*函數名)(參數表) 
char (*pFun)(int); 
char glFun(int a){ return;} 
void main() 
{ 
    pFun = glFun; 
    (*pFun)(2); 
} 


        第一行定義了一個指針變量pFun。首先我們根據前面提到的“形式1”認識到它是一個指向某種函數的指針,這種函數參數是一個int型,返回值是char類型。只有第一句我們還無法使用這個指針,因爲我們還未對它進行賦值。
        第二行定義了一個函數glFun()。該函數正好是一個以int爲參數返回char的函數。我們要從指針的層次上理解函數——函數的函數名實際上就是一個指針,函數名指向該函數的代碼在內存中的首地址。
        然後就是可愛的main()函數了,它的第一句您應該看得懂了——它將函數glFun的地址賦值給變量pFun。main()函數的第二句中“*pFun”顯然是取pFun所指向地址的內容,當然也就是取出了函數glFun()的內容,然後給定參數爲2。

(二)使用typedef更直觀更方便。

//形式2:typedef 返回類型(*新類型)(參數表)
typedef char (*PTRFUN)(int); 
PTRFUN pFun; 
char glFun(int a){ return;} 
void main() 
{ 
    pFun = glFun; 
    (*pFun)(2); 
} 


        typedef的功能是定義新的類型。第一句就是定義了一種PTRFUN的類型,並定義這種類型爲指向某種函數的指針,這種函數以一個int爲參數並返回char類型。後面就可以像使用int,char一樣使用PTRFUN了。
        第二行的代碼便使用這個新類型定義了變量pFun,此時就可以像使用形式1一樣使用這個變量了。

(三)在C++類中使用函數指針。

//形式3:typedef 返回類型(類名::*新類型)(參數表) 
class CA
{
 public: 
    char lcFun(int a){ return; } 
}; 
CA ca;
typedef char (CA::*PTRFUN)(int); 
PTRFUN pFun; 
void main() 
{ 
    pFun = CA::lcFun; 
    ca.(*pFun)(2); 
} 


        在這裏,指針的定義與使用都加上了“類限制”或“對象”,用來指明指針指向的函數是那個類的這裏的類對象也可以是使用new得到的。比如:
CA *pca = new CA;
pca->(*pFun)(2);
delete pca;

        而且這個類對象指針可以是類內部成員變量,你甚至可以使用this指針。比如:
        類CA有成員變量PTRFUN m_pfun;
void CA::lcFun2()

   (this->*m_pFun)(2);
}

        一句話,使用類成員函數指針必須有“->*”或“.*”的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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