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S沒有類,只有原型對象,兩者本質沒有區別
2、JS中的對象屬性可以動態添加,屬性沒有限制
3、創建對象的方式
a、工廠的方法--使用new Object()
b、使用構造函數來定義類
c、使用prototype
d、構造函數及原型混合方式
e、動態原型方式
4、使用構造函數來定義類
基本語法: function 類名(){
}
var 對象名=new 類名();
帶var的可理解爲全局變量,在函數內部變量如果不帶var表示使用外部的全局變量,帶var表示自己定義一個局部變量
特別說明:JS中一切都是對象
5、判斷某個對象是不是某個類型
a、a instanceof b 判斷a是不是b的類型
b、a.constructor==b()
6、訪問對象實例:
1、對象名.實例屬性名
2、對象名[“屬性名”]
7、對象內存分析
delete 對象名.屬性 ///會立即釋放對象的屬性空間
8、this關鍵字
當創建一個對象後就希望自動擁有一些屬性
function Person()
{
this.name ="aaa";
this.age=20; / /表示該屬性是公開的,大家都可以訪問
var sex = “男” ; //表示私有的,其他對象訪問不了,但可以通過公開的方法 讓其他對象訪問
This.show = function () {
Alert(sex);
}
}
注意:哪個對象實例調用this所在的函數,那麼this就代表哪個對象實例,this只能在類的內部使用
9、構造函數
10、使用prototype,給類/對象動態綁定一些屬性,這樣多個對象可以共享這些屬性
補充 =作用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