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匿名內部類和局部內部類只能訪問final變量

   是變量的作用域的問題,因爲匿名內部類是出現在一個方法的內部的,如果它要訪問這個方法的參數或者方法中定義的變量,則這些參數和變量必須被修飾爲final。因爲雖然匿名內部類在方法的內部,但實際編譯的時候,內部類編譯成Outer.Inner,這說明內部類所處的位置和外部類中的方法處在同一個等級上,外部類中的方法中的變量或參數只是方法的局部變量,這些變量或參數的作用域只在這個方法內部有效。因爲編譯的時候內部類和方法在同一級別上,所以方法中的變量或參數只有爲final,內部類纔可以引用。

Java代碼:
package com.cxz.j2se;  
 
public class MyClass {  
    public MyClass() {  
        final int finalValue = 10;  
        int not[Math Processing Error] Final);  
        System.out.println(myInterface.getClass().getNam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MyClass();  
 
    }  
 

二、爲什麼局部內部類只能訪問final變量
簡單的來說是作用域的問題。就好像方法外面做的事情並不能改變方法內才定義的變量,因爲你並不知道方法裏面這個時候已經存在了這個局部變量了沒有。在這個內部類中方法裏面的本地變量是失效的,也就是不在作用域內,所以是不能夠訪問的

但是爲什麼這裏用final卻又可以訪問呢?
因爲Java採用了一種copy   local   variable的方式來實現,也就是說把定義爲final的局部變量拷貝過來用,而引用的也可以拿過來用,只是不能重新賦值。從而造成了可以access   local   variable的假象,而這個時候由於不能重新賦值,所以一般不會造成不可預料的事情發生

三、如果定義一個局部內部類,並且局部內部類使用了一個在其外部定義的對象,爲什麼編譯器會要求其參數引用是final呢?
注意:局部內部類,包括匿名內部類。

原因如下:

abstract class ABSClass{
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
}

public class Test2{
public static void test(final String s){//一旦參數在匿名類內部使用,則必須是final
ABSClass c=new ABSClass(){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s);
}
};
c.pri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test(“Hello World!”);
}
}

JVM中每個進程都會有多個根,每個static變量,方法參數,局部變量,當然這都是指引用類型.基礎類型是不能作爲根的,根其實就是一個存儲地址.垃圾回收器在工作時先從根開始遍歷它引用的對象並標記它們,如此遞歸到最末梢,所有根都遍歷後,沒有被標記到的對象說明沒有被引用,那麼就是可以被回收的對象(有些對象有finalized方法,雖然沒有引用,但JVM中有一個專門的隊列引用它們直到finalized方法被執行後才從該隊列中移除成爲真正沒有引用的對象,可以回收,這個與本主題討論的無關,包括代的劃分等以後再說明).這看起來很好.

但是在內部類的回調方法中,s既不可能是靜態變量,也不是方法中的臨時變量,也不是方法參數,它不可能作爲根,在內部類中也沒有變量引用它,它的根在內部類外部的那個方法中,如果這時外面變量s重指向其它對象,則回調方法中的這個對象s就失去了引用,可能被回收,而由於內部類回調方法大多數在其它線程中執行,可能還要在回收後還會繼續訪問它.這將是什麼結果?

而使用final修飾符不僅會保持對象的引用不會改變,而且編譯器還會持續維護這個對象在回調方法中的生命週期.所以這纔是final變量和final參數的根本意義.
文章出處:飛諾網(www.firnow.com):http://dev.firnow.com/course/3_program/java/javajs/20100719/460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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