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國有句老話叫"事不過三",指一個人犯了同樣的錯誤,一次兩次還可以原諒,再多就不可原諒了。寫代碼也是如此,同一個代碼“坑”,踩第一次叫"長了經驗",踩第二次叫"加深印象",踩第三次叫"不長記性",踩三次以上就叫"不可救藥"。在本文中,筆者總結了一些 Java 坑,描述了問題現象,進行了問題分析,給出了避坑方法。希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了這類 Java 坑,能夠提前避讓開來。
1 對象比較方法
JDK 1.7 提供的 Objects.equals 方法,非常方便地實現了對象的比較,有效地避免了繁瑣的空指針檢查。
問題現象
在 JDK1.7 之前,在判斷一個短整型、整型、長整型包裝數據類型與常量是否相等時,我們一般這樣寫:
Short shortValue = (short)12345;
System.out.println(short